对于假结婚这事儿,二人缄口不提。
第一次见金彦,包柟的心里,就莫名的产生了想要信赖的想法。
而金彦在第一次见包柟时,同样觉得,包柟和自己是同一类人。
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原本早已寂灭的心,在这一刻,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
火车长鸣,进站了,这趟行程的终点站——叶城。
叶城,白彦若的家乡,它还有一个名字,黄金大街。
叶城的主干道两旁,种植着成排的银杏。
金黄色的落叶,会铺满城市的每一条街道,适时,会有很多游客不远万里赶来,那也是叶城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湛蓝的天空,没有白云,阳光有些刺眼。
闹钟已经响过了,但它的主人并没有起床的觉悟。
“哎呀……烦死了!叔!你能不能把闹钟关了呀!吵死了!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就连隔壁房间的人,都被这扰民的闹钟吵醒了。
好不容易熬到寒假,原本计划睡到自然醒,就这样泡汤了。
推开卧室的门,一股烟熏味儿,夹杂着臭袜子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经过一夜的发酵,味道属实有些辣眼睛。
床上的男人,睡的四仰八叉。
头边的手机闹钟还在响,床头柜上的烟灰缸,堆满了烟蒂。
包梓乐的小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神情,那个烟灰缸,他昨天才清理过。
趿拉着拖鞋,被臭味熏的睡意全无的他,走到床边,将闹钟关掉。
床上的男人仍旧在打呼噜,叹了口气,包梓乐将掉在地上的被子捡起来,盖在男人身上。
中午的时候。
男人在饭香的勾引下终于醒了,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十一点十五。
“卧槽!乐乐!都十一点了,你怎么不叫我?”
男人腾的一下坐了起来,穿过卧室门,正看到包梓乐在客厅沙发上拆外卖。
“喊了,你没理我。”
男人跳下床,站在衣柜前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那你就应该继续喊,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这都十一点了,火车早到站了,还有心思吃?赶紧的,换衣服,跟我去接你贤叔。”
包梓乐不急不缓的夹了一个包子放进嘴里,“急什么?反正都晚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嘿……你倒是无所谓啊,合着一会儿被骂的人不是你是吧?”
包梓乐点了点头,将嘴里的包子咽下去,“是啊,又不是我睡懒觉。”
“你少废话,既然这样那就别换了,赶紧穿鞋。”
包梓乐不为所动。
“欸,不是我说你倒是动啊,怎么还吃呢?”
包梓乐看着从卧室冲出来的这位不靠谱的叔叔,他时常庆幸,自己足够聪明。
要不然,都没办法长这么大,跟着这样的叔叔生活,太难了。
“在你打算出门之前,我个人建议你还是换一身,贤叔来过电话了,他确实一早就到了。”
“但是鉴于对你的了解,他压根儿就没指望你去接他,所以他在外头订了餐厅,这会儿正在等我们过去。”
说完,包梓乐将剩余的半拉包子,全部塞进嘴里。
对于人小鬼大的包梓乐同学,这只是日常操作而已。
“那你还订外卖?”
包梓乐理所当然的说:“对啊,如果不是订了饭,你也不会醒啊。”
好吧,智商这个东西,不分年龄大小。
十年很漫长,足以改变很多人很多事。
当年的那个小孩,如今已经十三岁。
包梓乐就是乐乐,他的母亲就是包柟。
那年夏末,包柟和那个男人约好的,为了给包梓乐上户口,他们决定假结婚。
可谁也没想到,七夕那天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一年,尤一天三十四岁,十年前的事历历在目。
他的梦里,总会出现那天夜里的场景,每次梦到都会被吓醒。
于他而言,噩耗不仅如此,没过多久,他收到了来自他女朋友的消息,只有简短的五个字,我们分手吧。
自那之后,尤一天便再没有去韩国。
他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直到包梓乐的出现。
当时包梓乐才八岁,数九寒冬,包梓乐独自一人背着书包,穿着单衣,敲开了尤一天的家门。
那个时候,尤一天并不认识这个小孩。
可包梓乐认得他,而且是他爸爸让他来的。
金彦还活着,并且和包柟结了婚。
只是,本想假戏真做的两个人,因为七夕节的那场变故,金彦便消失了,谁也不联系,独自一人离开了。
包柟真的爱上了金彦,可这份爱,永远无法实现了。
金在贤公司倒闭后,他把清潭洞的别墅卖了,离开了首尔在釜山生活。
他一直没有放弃追寻金彦的下落,有那么几次,他清晰的感觉到,马上就要见面了。
结果还是擦肩而过。
他知道哥哥在躲他,也知道金彦为什么躲他,不是躲他一个人,是所有的朋友。
金彦在赎罪,因为一句“你的世界有我,而你却是我的全世界”。
因为这句话,他抛弃了朋友,亲人,爱人,踏上了孤独的赎罪之路。
已是不惑之年的金在贤还是老样子,容貌一点都没有变。
为了一直保持这张脸,他付出了很多。
不只是金钱和肉体上的痛苦,还有外界的嘲讽。
尤一天却知道,金在贤整容,不是为了好看,他只是想留住曾经的美好,留住曾经的那个花美男。
上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前。
金在贤的哮喘病,愈发严重了,说话时,总是时不时的咳嗽。
“在贤哥,你的脸色有些发白,确定没事吗?”
来到餐厅坐下没说几句,金在贤便剧烈的咳嗽起来,连身体都在颤抖。
金在贤看了一眼手里的丝巾,默默攥紧,摆手道:“没事,老毛病了,乐乐,想吃什么随便点,跟着一天叔叔生活很辛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