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手,林知夏!
没错,你的妹妹在小渊的几番邀请下,选择加进我们乐队。”
陆九宁还知道,林知夏之所以会进面具乐队,不是因为蜂巢酒吧的鸡尾酒,也不是因为北尘写歌有多厉害。
而是因为她跟陆九渊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至于到了哪一步,陆九宁就懒得去了解了。
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了解。
林森听完有些惊讶,他这个妹妹性格有些拧巴,曾经有多个乐队邀请,她都看不上。
这个面具乐队能请到林知夏,想必是真有一些实力的。
“至于贝斯手,就是本人我了,同时兼副主唱。
最后的主唱还有作曲人,就是戴着口罩的这位面具先生,他的真实姓名为北尘!”
北尘?
林森在脑海中搜索有关于北尘的信息,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匹配的形象。
他疑问道:“乐坛里貌似没有这么一个人吧?
我记得倒是有一个被称为小兰陵的演员,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林森说完,就见北尘摘下口罩、墨镜、还有帽子,露出了令人惋惜的脸:“您说得不错,那个人就是我!”
心里有很多话的林森,在这一刻闭上了嘴。
这张脸已经说明了一切,不需要再问。
看到这里,陆九宁知道是时候拿出下一个筹码了:“一支乐队只有出色的原创作品才能存活下去。
这些是北尘已经创作出来的作品,不妨先听一下。”
从《丑八怪》到《玫瑰少年》……一路听了过去,期间林森偶尔点评了两句。
直到听完后,林森这才多看了北尘几眼,而后称赞一声:“都是好歌,一位演员跨界而来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这句话不是随口应付,特别是那首《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确实让他听进去了。
这种级别的歌曲,哪怕是青川也不敢说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
见林森松了一点口,陆九宁准备乘胜追击,谁知道林森下一句将将她打回原形:“好虽好,但不够。
乐队需要的是什么?
是摇滚乐!
我并不知道你们摇滚乐的水平,能不能比得上刚才听的这几首。”
林森的犹豫不是没有道理,北尘确实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拿出一首纯摇滚歌曲,没有太大的说服力。
陆九宁看向北尘,这个问题,只能靠他来解决了,这也是今天必须拉他过来的原因了。
北尘没有回应陆九宁的眼神,而是在考虑需要拿什么曲子出来,才能勾起林森心中的音虫?
对于一位嗜吉他如命的人,不一定要摇滚乐才能吸引他。
经典的吉他曲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吉他名曲?
《爱的罗曼史》,《泪》,《月光》,《魔笛变奏曲》……
这些都是佳作,但是过于柔和,现在的北尘更想要的是快节奏和炫技。
有了,《西班牙斗牛士进行曲》吉他版,这个就有点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