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末十分难以理解的样子:“小姐,这里……就没有值得你留恋的人和事吗?”
“没有。”我不想骗她:“权衡利弊,我更喜欢我的世界,中箭后,濒临死亡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回去了,醒来却发现只是一场梦,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多绝望吗?”
比吃桶装方便面没有叉子还绝望,比吃亲嘴烧包装四角都撕掉了却还没能撕开封口还绝望。
“您竟将你们的感情用于权衡利弊?”
看得出来,朱末已经被我的价值观惊呆了。我被黎浔的真知灼见影响得彻彻底底,我曾幻想过在如果时空隧道摆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毫不留恋地跨进去。
“我对他有感情,但还不值得我放弃回家。”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冷静过考虑这件事。这些话说给朱末听,就当说给荒婪听了,我相信朱末会当好这个传声筒的。
“他一直都知道你终有一天还是会离开,正如第一次一般,可是小姐,你不知道他等了你好久好久,每一个令人绝望的日子,都是凭着再与你相见的希望在苦苦支撑着,他拼命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辛苦地活下去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你重逢,小姐既然已经动了心,为何不能多爱他一点点?”朱末语气里有种道不尽的心酸。
“朱末,你矛盾了,我现在心里有他半分位置了,怎么还能要求更多呢?”我难得有这种戏谑的表情,好像发现了一点点异常之处。
“小姐……!”
我的话成功把朱末噎住了,她应该也是想起了自己曾经和我说过的话。
“关于他的那些事情,你说的这么笃定,我还以为他的这些经历都被你件件看进了眼里,而不是单纯存在于故事里。”
朱末目光凄然,眼神没有焦距,好像回忆起了许多往事,沉浸在了过去的某些情景里难以自拔:“他这些年走过的路,受过的伤,奴婢一直都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每一次九死一生,每一次死里逃生。”
我看着朱末眼中的缱绻和渐渐升起闪烁的星光,发红的眼尾,看到她身侧的手微微颤抖,也看到了她嘴角隐忍的悲伤,这种异常感更加强烈了。
“你们……认识很多年了?”我想趁她沉浸式悲伤时试探出多一点信息。
“十五年,他也等了小姐十五年。”
我都忍不住笑了,扯到了伤口还是忍不住不笑:“开什么玩笑,十五年前我还在穿开裆裤呢。”
朱末并不理会我的嗤笑,认真地问我:“小姐,知道为什么奴婢见第一面就知道你的脚腕上有胎记吗?”
我记得朱末当时好像提过一嘴,但是理由有点勉强。
“那时你说无意中看到的。”
朱末摇头:“公子在半途便将小姐接回,小姐的穿着又十分严密,奴婢如何能够看到胎记。”
我越发的觉得事情不对劲了……对啊,我当时穿着加绒卫裤和长筒雪地靴,和花清流躺床的时候连鞋都没脱,朱末是怎么看到胎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