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用不着每一名陌刀兵都斩杀五六名敌军骑兵,只要每一名陌刀兵都斩杀一两名敌军骑兵,就足以让五千多人的敌军骑兵军心士气崩溃,发生溃败!”
“但是那样一来,只是击溃了敌军,真正杀敌的数量有限,战果不大。”
现代时空,常建新说完后,把一块牛肉干放进嘴里,嚼了嚼,又微抿了一点点酒。
他这边潇洒,喝着小酒,吃着小零食,只动嘴提建议。
古代时空那边,刘绍做为一军主帅,又身处战场,能够直接闻到战场浓郁刺鼻的血腥味,他的每一个命令,背后可能都有大量士兵,因此而去付出性命。
他必须慎之又慎。
当然,谨慎是一回事,该做决定的时候,也万不能迟疑。
战机稍纵即逝,一个合格的主帅,冷静和果断都极为重要。
常建新的建议是正确的,其实刘绍自己心里面也正在这般考虑。
此战他不止是想要击溃敌军,更想要大量歼灭敌军,进而携大胜之势,拿下代县与雁门关。
“传令重甲骑兵,分为两队,左右包抄,杀入敌军骑兵之中混战。”
“传令四周步兵军阵,朝中军位置合围过来,勿使敌军骑兵溃败后轻易逃出去!”
刘绍连下数道军令,不仅指挥调动陌刀兵、重甲骑兵,还同时调动四周的一万左右普通晋阳军步兵。
先是六百重甲骑兵那边。
接到命令,他们立刻分为两队,每一队三百骑。
自中军位置冲出来,在路上一左一右分开,朝着陌刀兵与拓跋鲜卑骑兵混战的战场,包抄了过来。
重甲骑兵人与战马皆披重甲,接近一吨重的钢铁怪兽,看上去比陌刀兵更加势不可挡。
“晋阳汉军竟然还有这样一支骑兵!”
拓跋力溶看到这一幕,更加肝胆俱裂。
再也没有任何不甘,再也不去想如何突破陌刀兵的阻拦,去冲击晋阳军的中军,搞什么擒贼先擒王。
一队四五百人的陌刀兵,便让他麾下五千多骑撞得头破血流。
如今又来一队,穿着同样重甲的骑兵。
便是这两支兵马加在一起的战斗力,都足以彻底压倒他麾下五千多骑。
现在反倒是他与麾下五千多骑,还能不能从容退走的问题。
军令传达需要时间,纵然拓跋力溶现在就下令全军后撤出去,也要好一会才能传遍全军,而此处战场距离刘绍的中军只有不到两百米。
虽说重甲骑兵冲锋的速度,比轻骑兵慢许多,但这点距离,也仅仅十几个呼吸时间就杀到了。
六百晋阳军重甲骑兵分为左右两队,先后冲入拓跋鲜卑骑兵当中。
晋阳军重甲骑兵没有急着分散大肆杀敌,而是先猛冲拓跋鲜卑骑兵还能保持密集队形的兵马。
陌刀兵杀戮效率高于重甲骑兵。
而重甲骑兵冲阵,冲散敌军队形的能力,又高于陌刀兵。
在两支强大兵种的联合打击下,五千多拓跋鲜卑骑兵大的队形被完全冲垮,变得混乱无比,且军心士气遭受严重打击,已经到了全军溃败的边缘。
拓跋力溶又惊又怒,战局恶化得太快了。
他以前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亲领五千多精锐骑兵,能这么快被两支加在一起都不过千人左右的敌军,打得全军处于崩溃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