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当归咳了一声,眼见着行人即将开始长篇大论,立马打断,问了去长陵的路线。
行人是个大好人,是镇子上开酒楼的商家,施舍了他一两银子。
凌当归感谢再三,跟着去官府验了身份,等待文书过所的期间,他要么在酒楼里刷盘子,要么给镇上的贵人跑腿,辛辛苦苦,也赚了去长陵的盘缠。
拿到文书过所之后,他就租了驴车,买了防身的暗器,出发去长陵。
重生后的兴奋劲过去,他开始思考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身了。
凌当归认为,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钱、兵器、武功。
唔……没错。长陵现在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地方,嗯,他去了肯定能找到机会搞到钱的!
只有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才会偷偷摸摸地发呆,说不定还可以顺便去看一看陆观南。哎,然而他现在是皇帝了,哪能说看到就看到……
康宁郡,距离长陵很远,凌当归的驴车足足走了半个月,才摸到长陵郊外,驱赶驴车走到长陵西处的镜花原,勒住绳子,吐掉嘴里的柳枝,回头伸手:“喂,镜花原到了,给钱。”
车帘子被“哗”地掀开,露出一张又臭又不爽的脸,晃晃荡荡地爬下马车,他的白眼快翻上天了,冷笑冷哼,从荷包里掏出一块银子丢过去,又甩过来一个白眼:“你这什么破车,快颠死本少爷了。要不是本少爷虎落平阳,这辈子都不可能坐你这破车!”
凌当归接过银子收好,笑嘻嘻地阴阳怪气:“让少爷受累啦,小的罪该万死。是小的罪过,小的不该走葫芦林,这样大少爷就遇不见小的这破驴车了,自然会一路平坦无忧。”
啊呸。
这位姓沈名意的富家大少爷,跟家里人吵架,一气之下带了金银细软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结果走到葫芦林,被山贼看上了。凌当归路过的时候,他差点连底裤都要被抢了——谁让阔少的里衣都是丝绸的。
要不是凌当归顺手救了他,这人恐怕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也不一定。
好家伙。
然后就赖上凌当归了,把他当司机马夫,啊不,驴夫。
非要蹭车同去长陵,这一路上给他使唤的。
不过此人唯一的优点就是阔绰,给钱大方。
看在银子的份上,凌当归忍了他一路。现在终于到目的地了,钱也到手了,他还忍个毛线。
“你……哇!”
沈意被颠了一路,晕乎乎的本就不舒服,一听这话更是怒气上头,一下子就吐了。
凌当归气得不行,“这是老子租的车!不行,你得赔钱!”
“不就是钱吗?本少爷多的是。”沈意吐了个舒服,趾高气扬地又给了钱,“哼,小破驴,就你当个宝贝似的,下次让你瞧瞧本少爷府上的雪狮子宝马,保管你震惊得嘴巴都合不上!”
凌当归轻嗤,什么雪狮子宝马,还攀上了,要这么说的话,他还当过皇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