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丨傲慢
“大致的情况,您们站在门外大概都能看到,请问这样要如何判别呢。还和平常一样,算是互殴么?”
“没错,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说着真的拿出手铐贴近了泽冉,但也任由其像个泥鳅一样地滑开。
“且不论私闯民宅的罪状,你们甚至连逮捕令都没有就带着手铐进入别人家里,这样好吗?无限协助权从没有写进法律里,你们这就打算先用上了?”
来人一共两位,都是便服,为首的那个鬓角已经有了白发,笑嘻嘻地拦住还打算帮忙的呆子副手,旋即说道:
“你聚众斗殴,将多人打死打伤,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下进行,这么多邻居、上下楼层都能听见甚至看见,影响极其恶劣,严重扰民!照你这么说,我们接到报警过来,还奈何不了你喽?”
看来他们也知道前面那几句根本站不住脚啊。又塞上一个看似避重就轻的过错,不知道是小辈吃了亏想找回场子还是个人的坏习惯,但把人当傻子耍的意图是很明显的。
“「对方具有明确伤害意图的,可进行以保障自身安全为目的的有限度还击——即不可在对方溃逃后追击,不可在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之后继续攻击行为」,警官,您是要与我考校这方面的话,怕是得不了好哦。我们这种底层百姓在这个世道想要活着,熟读《刑罚法》很早就成了最最基础的事情。”
「同时铭记最高法屁都不是」——他在心里这样补充道。
这些倒下的家伙们,无一不是停止反抗之后再也没挨过一下,甚至无意间的踩踏刮伤全都来源于同伙,哪怕按照最高等级的判定也很难给泽冉扣上真实的罪名,叫人家「戴罪立功」、「功过相抵」这种荒谬的备案计划当场流产。再者自己这边单方面说拦下了判决,以获得个人的好感与一个人情这项本来目的也在这一番说辞下也会难以达成……
“不过,这是你的房子吗?”他把问题转移到论据的证明上,混账的惯用手段,最后也许还要证明「我是我」,「1+1=2」这种本身就是人为定义所以正确的东西,到时候拿不出证据了,前言全部推翻,就跟银行的做派一样。
“当然了,我有去办理证明……”
“这就不是你的房子!你说的那几个东西我也看过,很大的问题在于证据不足——甚至可以说就没证据。
这间房子的屋主,也就是华姚扬麓,已经失踪了快一个月,你又是从哪儿得到他的签字?先抛开你拿走别人证件之类的事情不谈,我们对这方面很好奇。”
好奇的潜台词是:要么供出户主现在的位置,让案件结案减少他的工作量并转化为政绩,但是「绑架」这回事就变得难以推脱,然后被拿捏;要么你就是在做伪证,恐怕免不了牢狱之灾。期间谈话的地点从门口转移到桌上。
“啧……他死了啊!?我本来以为你们会更高效一些的。”
“什,什么?”他在喝水,好悬没一口喷到泽冉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