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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遗迹

如果按丁白的意思,戈麦斯和其他两名助手已经成了尸体。

张同有着军人固执的思维。

丁白觉得可笑至极。

不杀俘虏!

你张同死板的遵守这种可笑规则。

岛国人遵守吗?

犹撒人遵守吗?

答案明摆在那里,不然王守清他们怎么会牺牲。

他不想当队员的面,让张同下不来台。

戈麦斯一条腿断了,第二天前往寻找遗迹时,大大拖延了行军速度。

这让队员们有了怨言。

虽不敢当张同面发牢骚,背后难免向其他队员抱怨。

晚上扎营的时候,张同找到丁白。

“我没杀俘虏,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妇人之仁?”

丁白摆弄着手里烤得吱吱冒油的肉串,笑而不语。

因为有戈麦斯拖后腿,一天行军下来,他们才走出不到五十千米,没猎杀到一头灵兽,今晚这点烤肉,也是两名队员趁扎营时捕获的一窝竹鼠。

“你真这么认为?”张同又问。

丁白被追问得无奈,只能委婉回答:“我不知道张中校过往经历,无权议论你的原则。”

张同顿时语塞,怔了半天,幽幽叹出一口长气,喃喃低语:

“连你也这么认为,看来我真是顽固不化了。”

丁白微笑,忍不住劝道:“张中校也没必要妄自菲薄,有原则是好事,不过,有时候得分场合。”

张同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在他们身上做了手脚。”

丁白不得不佩服这位世家传人眼光毒辣。

他在三名俘虏身上种气针的动作极小,就连当事本人也无法察觉,结果还是被张同看得一清二楚。

“你坚持不杀战俘,我当然得预防不测。”

张同忽然起身,去自己的军用背包那里翻出一只军用水壶,又坐了回来,打开壶盖,一股浓烈的药酒味直窜鼻端。

他倒满一杯在丁白面前晃了晃,“整点。”

丁白闻出药酒里面有红花、熊胆气味。

修行炼体者需要药物帮助行血布气,促进新陈代谢,以达到脱胎换骨效果,这是保持循序渐进长期修行的必要辅助。

像丁白这样借肋外在力量,彻底脱胎换骨的修行方法不是没有,只是过于极端,没人愿意冒九死一生的风险。

“做任务能喝酒?”

张同笑道:“所以我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坚持原则。”

酒劲极大,几杯酒下肚,张同脸色酡红。

“我在西境服役。”

喝了酒的人通常话多,说话的时候也不像平时那样谨慎小心。

“华夏只有两个地方的兵,长期处于高度战备,一个在南海,一个就在西境。

我在那支保持高度战备的部队服役八年,从少尉做到了少校。

那支部队也是被网民戏称:有枪不会使,冷兵器先锋的一线边防营。

部队有三大原则:不开第一枪,不杀一个俘虏,不让外人过线一寸。

不杀战俘,就像刻在骨子里的信条,每个从那支部队走出来的战士,都有同样的原则。”

他指了指杨庆志,“庆志也一样,在西境的时候,他跟了我三年。”

“原来你是那支部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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