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完,扫了一眼对面站着的六七个人,视线最后落在阿灭身上。
“除了你们主子,这群人里,你功夫最好吧?”
“那当然了,我可是晚阳山……”
阿灭的得意劲还没过呢,朝歌打了个响指
“好!那就是你了!”
话音刚落,朝歌弓着身子,几步就窜到了阿灭面前。
阿灭反应出朝歌的意图,不敢大意,紧绷着神经,盯着朝歌,果断出拳,那速度快得能听见拳头破空的声音。
本以为能正中朝歌的肩膀,阿灭还稍微收了几分力气,可没想到朝歌前进的步子极其诡异。
人都到阿灭面前了,一个跨步侧身,转到了阿灭身后,右脚踩在阿灭腿上,借力,左手扣住阿灭的肩膀,轻轻一跃,右手环过阿灭的脖颈,握着的匕首在咽喉处,留下一个浅浅的血痕。
整个动作,不过眨眼间。
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朝歌已经收起了匕首,拍了拍手,面带笑意地开口
“怎么样,还有谁要跟家伙计较?”
朝歌才完,就发现腿上多了个毛茸茸的挂件。
家伙抱着朝歌的腿,尾巴摇得起劲,冲着面前的几个人嗷呜嗷呜地叫,叫嚣得厉害,看的一群人牙痒痒。
有了靠山,就拼命嘚瑟的样子,逗笑了朝歌。
朝歌又把它抱了起来,在靠山怀里,家伙叫得更起劲了,嚎两声,又亲昵地蹭蹭朝歌。
阿灭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血,看着他主子,委屈得快哭了。
平时刻苦练功,身手好是他的错吗,为什么莫名其妙就当了一只被杀的鸡,给这群猴看?
阿灭可是鬼殿的掌事,除了几位执事,他的身手已经是顶好的了。
连阿灭都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灭了,其他人自然也不敢再什么了。
所以,虽然阿灭无辜当了鸡,但这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就算不服,也只能憋着。
“都没意见的话,我可要放它走了?”
一群人望,装作没听见,只要不去看那女人,不去看那只得意的崽子,那这脸就算没丢。
朝歌放下毛球,看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又在这耽误了一会,再不回去桃又得哭鼻子了。
从晚阳山回到夙府,要是靠走路的话,估计要走两个时辰,等回到夙府不定都是用晚膳的时间了。
墨千玦好像能看懂朝歌的心思一般。
“让马车送你回去吧,能快点。”
有马!
朝歌眼前一亮。
“能借我一匹马吗?”
“你还会骑马?!”
阿灭直接喊了出来,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
南阳国的女子以女德为美,大都温婉尔雅,琴棋书画,品茗赏花几乎是每个闺阁女子必修的技能。
且不普通女子,就连出生将军府的夙星月、夙敏敏也不会学骑马这种东西的。
马术什么的,只有出身卑微的穷苦女子,才会去学,在四国,女子都是可以参军的。
相比起这几个饶反应,墨千玦仅是眼中闪过惊艳,已经算是很镇定了。
“阿灭,把隙风牵过来。”
“隙风?!”
阿灭看了看眼前的女人,想起隙风能踢断人肋骨的蹄子,有点犹豫。
“主子,要不还是换一匹吧?追风?乘风?”
隙风的烈脾气,除了主子,别人就是靠近他它都要亮出蹄子的,虽然这位不是普通女子,但也不可能搞定隙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