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觉得今天的慕凉晨格外的会撩。
林晚是被慕凉晨背着进王叔的混沌馆的,顿时引来无数的关注。
“放我下来吧,好多人。”
林晚耳朵略微有些红,脸也热热的。
慕凉晨把林晚放在椅子上,凑到林晚身边,“现在知道害羞了?刚才是谁撒娇趴在我背上当鸵鸟的。”
林晚又想起来刚刚被慕凉晨撩到没朋友,最后只能龟缩在慕凉晨背上的窝囊样,就是觉得自从和他在一起,好像经常被撩到腿软,明明大家都是第一次恋爱,为什么慕凉晨就是撩天撩地,而自己每次都是都是被撩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同样是人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晚晚来了。”就在林晚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王婶喊了她一声,林晚甜甜一笑。
“还带着男朋友来了啊,你男朋友真帅。”
林晚有点不好意思,明明是夸慕凉晨,可她的脸就是不争气的又红了。
“乖乖坐会,王婶去给你做混沌去。”
“好,最喜欢吃王婶做的混沌了。”
然而这个程度还不够,当林晚最爱的虾仁混沌端上来的时候,慕凉晨看了看林晚那即将溢出来的满满一特大号碗的混沌,再看看周围人的普通碗,慕凉晨真的是服了,吃饭能吃到和老板熟悉成这样真是堪比熊猫一般的稀有。
托林晚的福,慕凉晨也有幸人生中第一次用堪比‘盆’的碗吃混沌。
由于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店里的人越来越多,两人没多耽搁,吃完和王婶打了声照顾,钱都没付就走了。
慕凉晨:女朋友还带他吃了个霸王餐。
“霸王餐的感觉爽不爽?”
林晚一脸的调侃,可慕凉晨的重点却是停留在了后三个字,真的是让人浮想联翩。
慕凉晨发现,自从和林晚睡在同一张床上,林晚说什么他都能听出带颜色的意思,莫非最近真的是欲求不满?
直到林晚和他解释,他才明白,王叔王婶一家受着林晚莫大的恩惠,两人又都是朴实人,用来报答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给林晚做出最好吃的混沌。
在林晚刚来的时候,王叔家的混沌馆因为急需钱而准备转让,但林晚吃了之后觉得还不错,她就给了夫妻俩一点钱,对她来说是一点,可对于王叔夫妻俩这就是救命钱,同时还保住了夫妻俩经营几十年的混沌馆,这让两人顿时视林晚为恩人。当然也不是直接给的,林晚用的是投资的名义,附带一条霸王条款,她以后吃混沌不付钱。
夫妻俩自然知道林晚是不缺这点投资所得收入,单纯是为了帮助他们罢了。
一开始的时候林晚在假期无聊,还会去混沌馆帮个忙,美其名曰她也是股东,当然得工作,本来夫妻俩还受宠若惊,后来和林晚也就越来越熟悉。直到去年的时候,混沌馆越发红火,还请了几个工人,林晚才不去帮忙,只是偶尔也会去看看,蹭一碗混沌。
慕凉晨听完,脸上露出一抹自豪的笑,这就是她家女朋友,值得全世界温柔以待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