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地位本应相当,可这伯云的态度却过于傲慢,只奈实力悬殊,聂信敢怒不敢言,轻轻道
了一句:“说得是。”
“被君府通缉的妖物,摇身一变成了妖主,何其荒谬,就算她来拜府,也没有任何用处,虽说拜也没用,可她来也不来,实在猖狂。小司妖已下令,今日便去征讨此妖,她亲自领队。”
“需要我部?”
“不,只需你一人。”伯云呵呵一笑。
“这是为何?”聂信盯着伯云的眼睛,想看出来点东西。
伯云的眼睛里反射着如同蝼蚁一般的聂信:
“没有为什么,这是命令。”
他警告道:
“记住,遵从我的命令行事!
若那群小妖执意反抗,便是我们动手的时候。”
聂信的眉头紧皱,犹豫了一会儿,下定决心道:
“好,等我回去一趟安排一下就回来。”
“事不宜迟,你的那些事回来再说。”
“你!”聂信大怒。
“怎么?”伯云冰冷的道,“想要和我比较比较?”
“不敢。”聂信忍住怒火,脸上铁青一片,“我就是觉得这行动太过仓促。”
“军令如山,不容置疑!”伯云冷哼一声。
——
小荒庙。
艳阳高照,春风醉人。
百里慈漠视着这群聚集成帮的乞丐。
这群乞丐,大多是孤儿,年纪大的十余岁,年纪小的五六岁,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但胜在手脚健全,在这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招力工的店肆,这群人宁可要饭,也不愿意去出力气。
或者说,“要饭”本身就是一个挣钱的工作。
往往,大的孩子得领几个小的孩子,走在街上昂首阔步的像是母鸡带着一群小鸡仔。大的要饭,小的呢,有的要饭,有的偷东西,若是被人抓住,就由大的来解决,解决办法就是使劲的打小孩,还东西的话只字不提,若是面子薄的人,就骂两句走了,若是脾气横的人,便假装将小孩打死,让这人无话可说,总之,东西是不能还的。
乞丐得钱的方式实在很多,所以不愿意靠力气挣钱的也是很多。
但这种人,是没什么志气的。
有点志气的乞丐,早就寻了出路,固然苦累,好歹有奔头。
百里慈来到庙里,就见两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在打一个老头。
这老头头发花白,浑身脏兮兮的,哪怕挨打也死咬着鸡屁股不放,好像那是西王母的蟠桃一般。咬着这只鸡屁股,味道吸入鼻子里,他的脸上出现了极为享受的表情。
两个少年乞丐踢打了半晌,见这老头根本就觉不到疼痛,自己的脚反而有些疼了,便怒骂着换了策略,直接去抢老头嘴巴里的鸡屁股。
原来这番殴打,只为了一只鸡屁股。
老头死咬着不放,两个少年乞丐竟也抢不出来。
到后来,两个乞丐抢的头冒金星,年纪小的那个眼泪挤了出来:
“老疯子,老疯子,你真是一身铁骨,一嘴铁牙!
我要饿死了,就给我吃一口吧!”
老疯子张开嘴,哈哈一笑:“有手有脚的不去要饭,抢我的鸡屁股,抢不到,略略略。”
百里慈好笑的见,那鸡屁股从老疯子的嘴里掉了下来。
“上当了吧!老疯子。”
年纪小的乞丐一把接住,不顾上面的口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嘴里塞。
然而,他怎么咬也咬不动,手中的鸡屁股仿佛是一块大石头。
旁边的乞丐见状将鸡屁股要过来,也是一口咬上去,腮帮子卯足了劲,眼睛里充满了血丝,皮肤下的青筋一跳一跳。然而,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咬不动这鸡屁股,反而是啃掉了一只牙。
他盯着这只鸡屁股,泪流满面:
“这是他娘的陈年老鸡屁股吧,怎么这么硬?”
“拿来吧。”老疯子抢了回来,一口就将鸡屁股咬掉大半,吃得满嘴都是油。
两个乞丐看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