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霜说完后,到了白凤。
“我是本我第三境的修士,诺,你们都知道。我的本命之物呢,是一件魂铃铛,很漂亮的,可惜不是杀伐用的。本命法术呢,自然是有,而且相当奇妙,名曰“移魂”,可以将我的魂魄寄居在铃铛里,转到死人的识海中,代替死者感受他的记忆,而且还能够悄悄修改。”
白凤的骄傲源于他法术的特殊,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脸上闪烁着五彩斑斓的神光。
宋致听后,极为认真的评价:
“你的能力很稀有,在某些时候也会有很大的作用,它会给你带来价值,也会给你带来觊觎,小心一些。而且,你不适合战斗,到了战场上希望你能跟在大家的后面,谨慎的让自己处于安全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切忌交浅言深,因为会得罪于人。但宋致明显是考虑到这一点的,他事先就说过,有什么话都要当面说。所以他直白的话语不是有意挖苦而是真的在为白凤所考虑。
起码除了白凤的其余人是这么认为。
而白凤的脸色无疑是更臭了。
方才宋致对秋霜的赞叹和对他的“说教”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这个年龄的修士,最不喜欢让人说教,哪怕那是好话。
所以他的反应也很激烈,直接冷哼一声,臭脸一摆:
“用不着你管。”
宋致看着他欲言又止。
百里慈在旁看着直摇头。
他看出来了,这个宋致虽然有想法,态度也很好,但无疑缺乏魄力。
但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缺点。
百里慈忍不住去想如果自己是宋致的角色,会怎么做。
是不理不睬,放任白凤自由,还是用武力逼迫他老实,还是……
他想了想这些办法都不是好办法。
一时间也有些头大。
“小孩子性格。”
宋致心里蓦然觉得。
他不准备理会这个白凤了,转而看向唯一的一位女方士,问道:
“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位安静的淑女,但能成为方士,肯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与能力,请你说一下吧。”
公孙露道:“我的名字叫公孙露,修为是真我第四境,本命之物是灵笔,擅长画术。”
她的眼睛很明亮,表情也很自然,充满了落落大方的气质。然而她的话语却很简洁干脆,似乎多说一句话都是令人咋舌的难事。
今天的她依旧是一身朱衣,搭配她的气质,好似诗中写的那般——冷艳全欺雪,余香乍入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