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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当老板

虽然捏箭毒蛙一时之间没有太大的进展,但是胡斌这段时间的心情却越来越好。

放下那些诡异的案子不说,胡斌现在的生活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

工艺品店已经开张半个多月了,虽然生意不好,但也不需要焦虑。

工艺品毕竟不像餐馆的饭菜,没人吃会坏掉。这些工艺品放上一百年都不会坏。

他觉得开工艺品店,简直是个绝佳的主意。他甚至因此而有些崇拜他师父。

而且,他住的这个房子本身就具有参观价值。

因此他相信要不了多久,他的生意就会越来越好了。

他每天坐在前院的柜台里,一边捏箭毒蛙,一边听歌,到了饭点,罗晓芳就会送好吃的过来给他吃。

这样的日子,以前的胡斌想都不敢想。

记得还在市里找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实在是没钱了,他在出租屋里翻箱倒柜的找东西吃,就像饿极的老鼠一样。

最后在厨房的碗柜里发现半斤米。

他如获至宝,赶紧去刷锅煮饭,最后却发现没有煤气了。

无奈之下,胡斌只能拿出一根蜡烛,把蜡烛掰成一截一截的,分别点燃,然后把锅架在蜡烛上煮饭。

半个小时之后,那锅水才勉强烧开。蜡烛快燃尽的时候,那些米才勉强达到夹生的地步。

胡斌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拿着筷子就把那带着蜡烛油烟味的夹生饭送到送到嘴里吃。

每当想起那个场景,胡斌就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现在虽然还谈不上人上人,但起码也是过上了小康生活。

还是家乡好啊!

胡斌不止一次的坐在他的柜台后面感叹的想。

柜台,是罗晓芳找人专门定做的,呈L形,一边是摆放贵重商品的玻璃橱窗,一边是一个宽大的工作台。

捏泥人要用的工具,也是罗晓芳专门在网上给他买的,看上去十分高端大气。不明白的人,还真的以为他胡斌是个熟练的匠人呢。

只是镇上的人会像看稀奇一样,过来东瞧瞧西瞧瞧的,说一些没油没盐的话。

有些人甚至当面奚落胡斌:“读大学就读出个这?这还不如当年的挖土工赚钱吧?”

“是啊,看样子读书真的没用。”有人附和。

胡斌根本不放在心上。

和这群人置气,那简直就是自找苦吃。

不过,也有人很支持他。

其一就是大名鼎鼎的刘半仙。

胡斌开张以后,刘半仙也来看过。

刘半仙以前是个瘦猴子,现在吃得像个大肥猪一样,走路都喘气。

“这个好,有前途,在城里打工能赚几个钱呢?那些人不懂,以为读书就一定要去工作,以为现在的工作还像计划经济时代一样,是铁饭碗,其实他们懂个屁!”刘半仙抽着百元一包的高档香烟,派头十足的说道。

胡斌诺诺的点头附和着,不敢插话,也不想插话。

在省城抓鬼的时候,胡斌和罗晓芳曾经冒充刘半仙的徒弟。胡碧一直担心刘半仙会知道。

以刘半仙的脾气,知道那些事情之后,一定会大发雷霆,说胡斌他们是在攀附他,是在损坏他的名声。

他刘半仙虽然有本事,但从不给普通百姓抓鬼驱邪。

他一直自诩为“御用法师”,只给有钱的权贵们抓鬼。

普通百姓,他才瞧不上呢!

在镇上,他几乎从不和乡亲们说话。

他破天荒的来看胡斌的店子,很大程度上,应该是给罗恒的面子。

而另一个支持胡斌的人,就是镇上的杂货铺老板宋九凌。

别看这宋九凌只是个杂货铺老板,但是派头一点都不比后起之秀的刘半仙差。

人家毕竟是祖传的生意。

宋家从清朝开始,就在镇上开杂货铺。很多年轻人都说他家是普林镇的“沃尔玛”。

不管你想买什么,只要去他家,就一定能买到。过年的时候,附近乡村的百姓来打年货,基本都是在他家买齐。

而且,宋九凌为人地道,童叟无欺,因此在普林镇的名声非常好。

人气仅次于镇长之下。

如果给镇上的头面人物排个顺序的话,那么宋九凌应该排第二,镇长第一。第三位,应该就趾高气昂的刘半仙。

宋九凌毕竟是老生意人,而且也有心提拔一下年轻人。因此在看过胡斌的店子之后,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比如说:有些货物不齐全啊,有些货物的摆放不能吸引眼球,需要增加一些灯光啊。

类似的建议,宋九凌说了十几条,胡斌一一认真的记下,随后就进行整改。

整改之后,胡斌觉得整个店子的档次提高了一倍还不止,简直比得上城里有名的谭木匠了。

这一天,胡斌正高兴的坐在柜台后面捏箭毒蛙,一个不速之客却闯进了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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