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这种事在二十年前几率还是比较大的,毕竟当年公安也好,检察院也好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都不高,警察和检察官大部分都是部队回来的,政治素质很过硬,但是法律知识有限。
这些人与律师比起来,无论在文化水平上还是在专业知识上都差了一大截子。就专业性而言,律师整体上比法院的法官都要强上一块。
王川曾听万胖子讲过,万胖子的师父吴律师是一名老律师,属于最早拿到律师证的那一批人,当年吴律师受律所指派为一名毒贩提供辩护。
在法院质证之时,法院要求检擦机关出事证据,但是证据根本就不在检察机关,而是被存放在了公安机关的证据室内。
吴律师要求去公安机关当场核验犯罪证据pn,因为涉及到定罪量刑问题,法官觉得有必要去现场查看下,于是便同意了。
但是当律师、检察官和法官来到公安机关查看犯罪证据时,公安机关居然说证据都被销毁了,不在局里。
这下好了,定案的关键证据没了,吴律师做无罪辩护,公安部门不服,检察院觉得憋气,法院没辙,毕竟判刑是要凭证据的,光凭嘴说可不行,最后罪犯被无罪释放。
其实为毒贩辩护,吴律师心里也很纠结,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每名犯罪嫌疑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没证据你凭什么判人家死刑,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虽然法律是冰冷的,呆板的,虽然有时候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又不一定合理,偶尔法律会变得苍白无力,但它是维护秩序的必要武器,缺了肯定不行。
当年这样的案子不在少数,律师倒逼着公、检、法不断地提升业务水平。当然也有律师折进去的,大部分律师是因为对执业风险认识不足,帮着做伪证或者在刑事案件中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很多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一旦出问题,律师是第一个倒霉的,当然不排除“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情况。
后来相关部门对律师的执业要求越来越严,刑法里有个伪证罪可以说就是专门为律师预备的,让很多胆小的律师望而却步,不愿意再接刑事案件。
随着近些年公、检、法机关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律师做无罪辩护的难度翻了几番。就连人见人“爱”恨的城管们执法都用上了记录仪,都知道留痕,比城管水平高上几层楼的公、检、法机关就更不用说,证据搜集工作做的还是比较细的。
反倒是律师越来越没有追求了追求是需要冒风险的,是需要更高的执业素养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走程序,没有发挥的余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律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是一份工作,犯不着玩命。
自从知道自家老公开始在外面接活儿,赚外快后,黄宝林终于看到了老婆的好脸色,晚上好邻居的生活状态终于有了松动,憋了很久的黄大才子终于狠狠的释放了一把,床上湿漉漉的,如尿了床一般,水横流。
“老黄,这个案子咱能赚多少钱?”换完被褥,黄宝林媳妇心满意足的趴在他的胸脯上,脸上的红晕尚未退去,低声问道。
“我现在属于在职,时间不自由,所以跟所里的同事合办的案子,我们两个三七分,如果官司赢了八百万都收回来,我应该能拿两万多。”黄宝林身心疲惫,困的不行,可为了让媳妇对自己有信心,还是强睁着双眼算了下提成。
“你说新换了个律所,这个律所怎么样?当律师赚钱不?”媳妇一听能赚两万多双眼硕硕放光,金钱的诱惑将困倦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