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少年知道,女人仰着头,鼻子朝天,是最丑的姿态,漂亮的女人都是低眉含额,做娇羞之状,而不是学个江湖侠客趾高气扬,挺胸甩肩。那样的姿态,胭脂街有个比她们做得更好的,那就是至殊。
流浪狗有一天不只在胭脂街吃到两根鸡腿,还把剩下十几天的吃食也找到了,往后十几天不缺肉吃。
它吃完鸡腿,往前走,准备打道回某一个狗窝时,闻到了尸体的味道,那是鲜肉。它顺着味道奔过去,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看就知道是和它一样死在哪都没人收尸的,他们死在大街上,大家都看到了,算是临时前受到瞩目。
它静坐一旁等着,夜幕来临是,几个带剑的侠客衣着光鲜,佩剑和服饰都一样,大有来头,他们拖着那两具尸体到城外,扔在乱葬岗里。
他们前脚刚走,流浪狗后脚就把尸体拖到石缝里,接下来的几天里,它都守着尸体吃就行了,想换换口味时就到青楼楼下去蹲点。这样的等待是有方式的,有目标的,日子就是这样过起来。
少年没有那样的好运,遇到个宝藏,守着吃就行了,哪里都不用去。但如果哪里都不去,流浪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找个地方死在那里算了,也好作为别人不流浪的吃食。
少年说:“我们得往前走,不能留在昭义,这里太让人颓废了。这是个大蜜缸,掉进去的苍蝇会先饱餐一顿,然后翅膀粘黏,飞不了,只能死在里面。”
钟瑜玟说:“死了还不能腐化,永远在蜂蜜里成为一具完整的尸体。”
王聪也说这么玩厌了,是该换个地方。
少年说就先带云雷刀神去疗养,帮他把丹田修复,趁早去把明太刀夺来。
刀神说:“刀落在你师父手里,谁也休想从他手里抢走。”
少年说:“他对刀没兴趣,不知道他手下有没有使刀的高手。”
刀神说:“他拿到刀,就会对太行山的剑谱更感兴趣,我就是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