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的路并不好走,甚至有些凶险,月光下的山路崎岖陡峭,到处都长满了荆棘丛。五十年的时间,足以让原本用于施工人员行走和运输的道路重新布满植被。
当然,也正因如此,所以这里才一直没被发现。
方瑞不记得自己摔了几个跟头,也不知道身上的衣服被藤条树枝划开了几道口子,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在一小时以后,满头大汗的坐在平地上喘着粗气。
他一边调整呼吸,一边打量着山脚四周,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棵造型奇特的歪脖子树上,在确定四周没有其他相似的树以后,方瑞在脑海中默默的记下树的样子,又用匕首在树干上刻下了不易察觉的记号。
做好了这一切,他才重新站起身,穿过一片已经荒芜的耕地,朝着正北方的公路走了过去。
十公里,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容纳两台车相对行驶的双排车道上,随处可见直径接近两米的深坑,大大小小的炸弹坑将长长的公路分割成无数断,所以,想要搭顺风车的方瑞,一路上始终也没有看见一辆车经过。
走了四十分钟,方瑞的后背已经湿透,初秋的凉风顺着脊背和背包的缝隙钻进去,让他打了好几个寒战。
“还有多远?”
方瑞拧开水壶,坐在一截路边石上问。
“大概还有一半,前面不远处有个废弃的村庄,你可以找个房屋先休息,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再进城。”兔儿爷说。
方瑞无声的点了点头,选择凌晨出来,主要是害怕有人看见他从山洞出来,可如果要进城,凌晨这个时间段就显得有些不太合适了。
别说是现在这种资源匮乏的年代,就算是在方瑞曾经生活的年代,也只有一线城市的酒吧街和白领聚集的商务区,才会有人在凌晨出现在街面上,其余的小城市,凌晨的街道上,大概率看见的只有外卖小哥和环卫工人。
所以,在还没有彻底了解这个世界人们生活的基本情况,贸然选择凌晨进城,很有可能被执勤的警务人员直接带走盘查。
他的身上还带着手枪,如果一旦被搜身,他除了将地堡的位置交代出来以外,就只有坐牢一条路了。
就在方瑞起身打算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离他几十米的道路上,出现了两个人影。
方瑞下意识的想要躲藏,却发现这两个人影似乎已经发现了他,因为方瑞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正朝着自己快速跑来。
方瑞将手枪的保险扳开,不动声色的揣进右侧裤兜里,又从腰包中那拿出匕首,藏在左手小臂内侧。
从对方的行动中,方瑞瞬间做出了判断,这两个人绝对不是善类,因为任何正常的人,都没有理由在凌晨的荒郊野地朝着另外一个人急速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十米,一米,动手了!
他没想到,在沉睡了五十年以后,第一次离开地堡遇见的人,不等说话,竟然一言不发就对自己动了手。
人影手中是一个长柄武器,夹着风声就朝方瑞的脑袋上袭来,他本能的向一旁躲避,攻击落空,武器砸在地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不是金属接触地面的声音,就说明武器既没有金属头,质地也不是钢或者铁,听声音,大概率只是一根木棍,方瑞做出判断。
方瑞悬着的心稍稍放下,已经快要开枪射击的他,默默的把手枪重新推上了保险,同时,他双肩向后,瞬间将身后重重的背包褪下,身体顿时变得轻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