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百货公司顶楼的电动游乐店里,詹嘉诚与朋友正在享受射击游戏带来的视觉冲击。
砰、砰、砰、砰、砰!,詹嘉诚拿着枪,对着不断出现在屏幕上的殭尸射击,身边的朋友则是扮演辅助的角色,解决殭尸不断丢过来的汽油罐、树干、石头与汽车。
詹嘉诚努力的射击,但是准度不佳,几次都让殭尸利爪抓到,血量只剩一半,而身后的朋友看着他的表现,不断传来嘲笑声。
“阿成,是怎样,怎么枪法变的这么不准!”
“跑去打篮球,结果忘了怎么打枪是吧!”
“天啊,我们的枪神跑到哪里去了?”
詹嘉诚完全不理会身后朋友的哄笑,专心在游戏上,不过因为太久没玩,技巧生疏,还没破到第二关就被殭尸一爪结束游戏。
“r!”
詹嘉诚颓然放下枪,身后的朋友再次大笑,然后往电梯走去:“走走走,到楼下抽烟!”
詹嘉诚脚步定住,说:“戒了。”
几个朋友愣了一下:“什么,你连烟都戒了?”
“开玩笑吧?”
“不抽烟,那多无聊啊?”
“好吧,那我们去兜风,我最近改的那只管子,声音超赞的!”
詹嘉诚没有动,他突然觉得跟这群朋友混在一起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在两个月前明明还觉得很有趣,骑着改装的机车,对着路上穿着热裤,有着修长美腿的女生吹口哨,嘴里无时无刻叼根烟,讲一些女生的事情,然后就这么过一天。
“你们去吧,我晚点还有事。”詹嘉诚还是没动。
“是有什么事,走啦,兜风!”
“阿成你以前最爱兜风的啊!”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还不错,美女很多,走了啦,阿成你不是最爱美女吗?”
詹嘉诚皱起眉头,摇摇头:“你们去吧,我真的有事。”
几个朋友看詹嘉诚的表情,耸耸肩:“好吧好吧,那我们走了。”
“啧,怎么打了篮球整个人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