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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重回酒吧

“是的,他跳楼自杀了。”我把阿色说的跟晓涵讲了一遍。

“好可惜!”

“是的。”

“那多郎现在呢?”晓涵问道。

“他还在市区开着酒吧,现在又请了些其他风格的歌手,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收入也挺好的,只是后来他要求那些歌手改唱滚石乐队的歌,产生了冲突,现在也只有阿色他们去唱了,现在地黄突然又,没有了鼓手,阿色他们也不经常去了,客人便渐渐少了,你知道,他其实不缺钱的,他只是想做音乐吧了!”

“嗯,我知道,”晓涵努力的点点头,“有时间我们去那坐坐吧,我可以充当一次鼓手的哦!”

“你?”

“是啊,我也学过一点的呀!我男朋友也是校园乐队里的,我便会跟着他们一块练习,后来便学了一点打鼓的技术,很是过瘾的啊!”

“那我们去多郎捧捧场!”

“嗯!”晓涵兴奋的说道,“去时候通知我哦!”

晓涵离开后,我一个人静静的在校园散步,此时的校园到处都是栀子花香的味道,充盈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像是在为这季的毕业生送去一份礼物。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想去享受一下这份沁人心脾的感觉,却被旁边的吵架声打扰的支离破碎。

我站在不远处听了一会,大致明白是一对情侣在闹分手的事情,他们也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为以后的去向争执不休,这种事情在毕业的时候或许已司空见惯,那些在上学时海誓山盟的誓言就在毕业的那一刻被刚刚接触的现实边缘击碎,带着曾经幻想过的无数个美丽的梦想一同交给了女孩的泪水和男孩的背影。

而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雨莫,如果雨莫还在,我和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还是不敢去幻想这样的事情,也许是我知道这样的想象已经没有了意义,面对事实永远是向前走下去的第一件事情,我想我还是去享受栀子花香吧,闻了四年,却依然不舍。

给阿色打了电话,说了去酒吧的事情,他欣然同意,但嘱咐我到那里不要提地黄的事情,免得大家不开心。

可当晚上大家都到了那个地方的时候,看着舞台上的架子鼓,谁也无法不想起那个曾经晃着脑袋敲打的地黄,大家都拿着一杯酒,陷入一种沉默。

酒吧里客人不是很多,吧台上坐着几个只顾喝酒的人,其中有个女孩边喝酒边擦着泪水,虽然灯光不是很亮,我依然可以看到她痛苦的表情。

其他的座位上零星坐着几个人,或者俩三个人,或者三五个人,都很自然的喝着酒,说着话,倘若不是角落里的那帮人喝的那么热闹,这里俨然是一个静吧,又或许只有音箱里放出的音乐还在提醒着我们,那个石滚演唱滚石的年代。

晓涵作为唯一的女孩,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默,“怎么啦各位帅哥,怎么都不说话,那就为了给我这个刚从海外回来的学子接个风,干杯!”

于是大家把酒杯碰在一块,然后各自一饮而尽。

之后晓涵跑到舞台上,坐到鼓前敲了起来,我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在英国练过敲鼓,虽然技巧和专业人员相差甚远,但敲打的节奏和力度都可以唤回我们队乐队的渴望。

特别是她甩头的动作,比地黄多了条长发划出的弧线,于是,多郎、阿色、蚂蚁、邵杰都跑上舞台,重新寻找乐队的感觉。

台下喝酒的客人终于被这种场面点燃了热情,大家开始兴奋起来,每个人都在扭动着身体,我看着这一切,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曾经在校园草地上热情奔放的他们。

我想那个时刻,舞台上的每个人都没有忘记地黄,他们只是用这种全身心的投入去纪念曾经和他们一起演唱的队友,用自己对摇滚的热爱来填补这种缺失。

酒吧里的人似乎渐渐多了起来,一番一番的高潮接连着奔涌而来,闪烁的灯光在每个人的脸上闪过,动感的音乐在刺激着每个人的细胞。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伤心的人会选择酒吧这个在我理解里只是泡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酒精有着更好的麻醉效果,在灯光和音乐的包围里,麻掉那一份伤心。

我被阿色叫上了舞台,和他共同唱完了sprnnps这首歌曲,我在舞台上看着台下舞动的人群,眼睛默默地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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