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和羊绒有什么区别吗?你们是怎么做的?”
“夏天的时候,用剪刀把羊毛剪下来,用碱泡洗,晾干以后就能塞进衣服里面;羊绒需要用梳子在羊身上,把绒毛梳下来,比羊毛轻柔一些。”说起自己懂的东西,小乐儿就有些小兴奋。
“原来不是把羊杀掉,是了!夏天天气暖和,剪掉羊毛,对羊没有影响,冬天的时候,应该有长出来了。”李世民心里暗自想道。
小乐儿不像她的哥哥们,王牧对她非常放任,除了识字,其它的事情从来不强迫,所以小乐儿对一些事情,比她几个哥哥还要了解,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去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在长孙的温和谈话间,李世民夫妻,不知不觉就了解了许多,心里受到不止一次震惊。
最后长孙赏赐了不少金银首饰和珠宝,才让人送他们兄妹出宫。
看着内侍递上来的记录,李世民感叹道:“一个郡,养殖了数十万家禽,还有十多万头猪羊,这真是不可思议,朕怎么感觉这像再说一個草原大部落。”
“别忘了,他们粮食产量也高,比其它地方都要高。”长孙提醒道。
“是啊!朕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居然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一个新占领的郡。”李世民苦笑着说道。
“陛下刚刚继位,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只要学习姑复的经验,很快就能赶上的。”长孙拉着李世民安慰道。
李世民当然不会轻易被打击到,他刚刚接手整个天下,正是一展抱负的时候,所以只是略微沮丧,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朗声说道:“没错,朕拥有整个国家的力量,超过姑复,那是迟早的事情。”
“这王牧到是一个人才,更难得的是他忠心为国,没有异心。”长孙夸赞道。
李世民知道长孙是指王牧让儿女到长安的事情,他满意的点点头道:“王牧和冯盎很不错,一个让岭南道安稳,一个让西南无忧,让朕可以安心对付北方。”
年初的时候,因为冯盎已经几年没有入朝,各地方州府前后十几次奏称冯盎谋反,李世民本想派兵征讨,魏征劝说了解清楚再说,因为冯盎并没有公布自己,也没有攻打任何城池。
李世民听取了建议,派出使者询问,这才知道,原来冯盎最近几年,一直在和僚人作战,随后冯盎也让自己长子进京。
冯盎长子冯智戴,也不是一般的人,成名更在李世民之前,隋末大乱的时候,他带人一路杀回岭南,可以说是冯盎最厉害的儿子。冯盎让长子进京,李世民自然就完全放心了,所以他才把王牧与冯盎并列。
别小看长子,大部分家族,都会全力培养一个合格的继承者,长子只要不是太无能,基本上都会选择长子,像冯智戴这种人才,无益是冯盎最合适的接班人;王平的沉稳,同样被李世民看在眼里,更何况王牧只留下一个擅长战斗的儿子在身边,在他看来也是一种忠心的表现。
“可惜豫章还小,不然朕到是想…”李世民摸着下巴说道。
“如果陛下真的看重,也未尝不可,王家老三年龄到也合适。”长孙说道。
“这我也知道,只不过王牧年龄不小了,我担心到时候…”李世民同样话没有说完。
长孙却明白他的意思,皇帝嫁女,主要是拉拢人,或者说对功臣的赏赐,就像那些国公,赏无可赏,就只能封赏他们的子女,长子会继承爵位,那么就把公主嫁给老二;拉拢则不一样,必须要嫁给掌权的人,像王牧这种,就得是长子。
李世民的意思,嫁公主与王平,不但能体现皇恩晃荡,还能让王平成为皇家亲戚,等王牧死了,皇家对姑复插手,就容易多了。
并不是说李世民不能动王牧,只是没有必要,因为南诏与骠国这些地盘,都是王牧打下来的,本地人只会服王牧,换个人就差多了,还可能出乱子,让大好局面,功亏一篑。
朝廷掌控最强的地方,就是骑兵三天内能到达的地方,超出这个距离,就差远了,必须要安排心腹去,皇帝才会放心,王牧能够让李世民放心,他又怎么可能升起换人的心思。
“不如在宗室之中,挑选一人。”长孙建议道。
“这个办法不错,我考虑一下。”李世民点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