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李嬷嬷达成一致,简单合作后,知秋心里稍稍有些放心下来,既然内患解决掉了,那去见白若水的事情就要立马提上日程了,毕竟婚事已经迫在眉睫了,她必须要在自己还是自由身的情况下赶紧完成好沈清梧的条件,说实话其实她并没有多大的把握。
一直在去见白若水的路上,知秋都在想,穿越这件事,可真酷啊,简直刺激又有趣,叶明礼有趣,沈清梧有趣,李嬷嬷有趣,如果排除掉自己随时会丢掉小命的可能,她总体还是非常满意的。
特别是,她一直没说,沈清梧这种病态傲娇又俊俏的反面人物,简直对女孩子有着致命的吸引,这要是能收归在自己手上给他撩到手,简直就是太幸福了,完全的理想型。
想到这里,知秋内心有了小小计划,去勾引沈清梧,应该还是很好玩的一件事。
很多年后,知秋回想起现在,都会觉得,她对自己太自信了,如果当时就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接近他走近他,甚至她希望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里,认识他。
感情这件事就是这样,就像21世纪所有情感大师说的那样,谁认真,谁就活该痛苦。
见到白若水的时候,知秋几乎惊掉了下巴,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人?明明是生的一副妖艳的面孔,偏偏进退有度,大方得体,自成一股高山流水,岁月静好的气质。
这样一个女孩子,即使生在风尘中,也遗世独立,让人不能低看,更是让人无法移开眼睛。
命名中,知秋觉得她很像一个人,陆玄尘,气质像,甚至连长相都有几分说不出来的相似。
“姑娘,你本是大家小姐,何苦来我这烟花这地?”白若水丝毫不带婉转的直接点明知秋的身份。
“你认识我?”知秋疑惑的问。
白若水轻笑一声:“在这种地方活下来的女子,最擅长的,莫过于识人察色。”
不得不说,白若水这个女子真的是个高手,她轻易便能卸下你的防备,谈吐间,不动声色就套足你的话,是个跟沈清梧一样有趣的人。
“白姑娘,我打听过你很久,是以为,你并非那种妄自菲薄能为金银折腰的人,为何要嫁给郭将军为妾?”知秋直截了当的问。
“小姐有所不知,以色侍人,色衰则爱迟,我并无自信能够一直这样辉煌下去,再说了,毕竟是女子,呆在这里总归不是长久之计,郭将军家世显贵,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白若水的声音像黄鹂鸟,清脆干净,许是常年唱歌的原因,她说话的语调带有唱歌人特有的尾音,好听到让人痴迷。
知秋强迫自己从她的声音中醒过来:“白姑娘说笑了,要说找个归宿,我想多的是更好的选择,我问的并非是为什么要嫁,我问的是为什么…是他。”
白若水从这一刻才开始认真的打量眼前着男装的女子,虽是长衫束发,但是难掩女儿家的气息,本以为不过是哪家小姐喜欢上了哪家在这里来听歌的公子,故而女扮男装前来一探究竟,没想到,竟是个聪明至极的女人。
“小姐这是何意?若水愚钝,不太明白。”
知秋嘴角微微上扬,四周看了一下然后道:“白姑娘,这墙上这幅高山远足图,看笔迹该是北夜当朝摄政王的真迹吧,还有你衣架上的红色罩衫,我看着和陆玄尘的有些相似啊,还有…”
“够了,你是谁?”白若水打断知秋的话。
知秋不紧不慢的回答:“白姑娘方才还说了,这个地方的女子,最擅长的便是识人察色,不是吗?”
白若水回头看了一眼衣架上挂着的红色衣衫,又用余光扫了一眼墙上的画,道:“说吧,你的目的是什么?”
知秋心里暗暗叫好,果然,自己又赌对了,还好去过一次沈清梧的府里,瞧着他酷爱这种高山流水一类的图,他的落款又带有特殊的鹿角印记,想着这样一个女子,来头必定不简单,说不定,又是沈清梧的人,毕竟现在对郭仁义有所图的恐怕只有他了。
“我的目的?对你来说很简单,其实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郭仁义手上的护卫军,有一般都是叶家军,我们大家心里都清楚,你是沈清梧的人,我想投靠沈清梧,我们都是为了拉拢郭仁义,郭仁义的那一头是叶明礼,而我是叶明礼的女儿,你不过是顺手带我参与一下,我会帮你,到时候,我既有了名头,你又完成了任务,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
白若水没有接话,却缓步走到自己的书台前,提笔细致的蘸了一旁青色砚台里的墨汁,大手一挥写下了一行字。
“杀天神,合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