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还没来得及给林瑶打个电话说反悔,就收到了老妈的通知———周三下午去和徐叔叔家的徐小姐相亲。
“都什么年代还要相亲啊妈?”杨曦无比懊恼,“我这才回来几天啊?”
“还说呢,上次让你去都音别墅区饶以哲住的小区接王叔叔的女儿王小姐,你倒好,也不知道哪儿疯去了,放人家鸽子,你这小子啊就该把你送回英国去。”杨母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杨曦,心想,怎么就生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啊。
都音别墅?杨曦不停地回想,我当时干嘛去了?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次就是回国第一次见林瑶还被迫赔了一部手机给她。
想到这儿杨曦狡辩道:“哎呀妈,我那次是真的遇到朋友了,英国的朋友,开大公司的,我……”
杨母一巴掌拍在儿子背上:“行了行了,我不管你上次干嘛去了,这次,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人家徐小姐今年也刚从英国留学回来,你们正好可以交流交流……”
“交流什么啊,交流怎么吃喝玩乐啊?妈,我跟你说……”
“你别跟我说。”杨母直接板起了脸,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英国这两年干嘛了。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去见徐小姐,要么回英国继续深造,你二选一。”
不用选也知道!
杨曦无奈地只剩下叹息。
老妈说的结果只有两个:一,回英国那个全说着鸟语的地方读一些他自己都不认识的天书;二,去见那个徐小姐被她相中然后快速结婚。
为什么去见见徐小姐就能想到结婚呢?这得归根于杨曦对他自己的高度自信,他自认为,只要见过她的女孩,基本上都会被他的美貌深深吸引。
当然,个别人除外。这个别人里就包括林瑶……
但林瑶她是有男朋友的。杨曦想到这儿时心里才会觉得有稍许安慰。
杨曦既不想回英国,又不想见那个徐小姐,百般无奈下决定离家出走,先暂避几天风头再说。
于是在某天早上,趁着老爸老妈上班后,杨曦收拾了东西就从后门溜了出去。
他其实并不知道要去哪里,就像无头苍蝇一般,连一个具体可行的计划都没有,只是拉着小小的行李箱穿梭在高楼林立的大街,身边是匆匆而过的行人,每个人脸上都一幅我很忙的表情,脚下恨不得生出风火轮日行千里。
街上的汽车鸣着喇叭呼啸而过,留下一缕缕的汽车尾气。
杨曦插着耳机,里面周董唱着一首可爱的歌:“呜啦啦啦火车笛随着奔腾的马蹄…”他想,如果有一天我自己变成了超级暴发户,一定要在市中心帝德大厦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这首歌,就算是给让大家乐一乐好了,比牛仔还忙的日子总是枯燥的,每天把自己像机器人一般高速运转总是会累得,听点可爱的歌,让自己的生活能变的可爱一点,也算是给大家减减压。
还是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杨曦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心里念叨:“如果是字,就北上,是花,就南下。”
念完后他用力向上抛出,那枚一元钱的小小硬币可是决定了他以后的路啊,这是上天给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