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本书的灵感是在去年北平的秋末。
一次偶然,我与大学时期暗恋的男生有了交集,我们时常在半夜回忆过去,我们从大一刚入学的军训聊到大三实习的遗憾。
他告诉我,在大二见到我时,找了我的好朋友要QQ,15年那时候微信还不怎么流行,大家都用QQ联系,那会便动了想和我在一起的心思。
我永远记得,他的好友验证消息弹出我手机屏幕的那刻,我高兴的从床上蹦起来,围着宿舍跑了好几圈。
那时舍友骂我半夜疯魔了,脑袋有大病,我笑嘻嘻地说,对呀,我有神经病。
那个寒冷的夜晚我真的很激动,很开心,也许有人不能共情我当时的心情,那种感觉就像是,吵着嚷着要吃棒棒糖,最后不仅如愿以偿,还吃到了世界上最甜最大的棒棒糖。就像是倒霉了半辈子,突然种了一个亿彩票。
或许比这些更生动。
我至今记忆犹新,因为当年的我,是一个小透明,暗恋的滋味非常辛苦,我们之间云泥之别,是两条平行线,只能陪伴平行,交叉的机会都是妄想。
谁能想到呢?本以为这辈子也无法靠近的人,竟喜欢过你。
他加我QQ那几天,我们聊的情投意合,一见如故的感觉让我对他的印象大改,他不仅是长得好看,性格也风趣,难怪身边会有许多树叶陪衬,爱慕着他。
只是我们之间就像电视里的狗血剧情,发生的每一幕都极其狗血。
我们暧昧了很久,在他约我去操场散步那个夜晚,我手机刚好没电关机,到宿舍充上电已经过去了两小时,那时已经晚上10点钟。
于是我们就这样错过。
这件事以后,我们识相的从彼此的世界撤退。
我又开始了暗恋他的生活,每天有意制造偶遇,巧合,在角落里默默注视他。
放弃暗恋时,跟文中的故事一样。去操场看他,发现他和自己的女朋友在约会。
我承认自己在感情里卑微如苔藓,但我骨子里的性格是倔强的,我无法继续保持爱一个有女朋友的人,那天凌晨,风声呼啦呼啦刮的窗户作响,我躲在被子里哽咽不止,那晚似乎流完了身体里储蓄已久的泪,也流完了对他的爱意。
你知道的,人就是这样,你越是躲着他,他就会拼命的往你眼里跑,以前想破脑袋去偶遇也见不着一面,等到放下了,他就无时无刻的出现在你面前。
那天他和我打招呼,我没有应声,我着急的想要逃离他的视线,走得太急,没听见他打招呼。
他以为我再也不理他了,直到再遇见时,我们互相看一眼就此别过。
大学三年的每一天,我都在麻痹自己,吃喝玩乐努力学习,尝试过谈恋爱,只是遇见过耀眼的人,而后看什么都差点意思。我心里抵触,想用新欢疗伤,最后也伤害了别人。
我从不是一个专情的人,却很意外地,喜欢他一年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