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会心一笑,感情这是乡下娃头一回进城。
下一刻,林琅心里升起一股警惕,那个黝黑的背囊里露出一物,虽然只是冰山一角,却在路灯下闪闪发光,是一截银色枪头,原来是个玩枪的!长枪贵为“百兵之王”,自古便是两军对垒之时,建功最大的杀器。相比较而言,江湖上玩枪的高手并非没有,却没有那么多,属于凤毛麟角的存在。
所谓南小杜北老九,杜玉芳便是使枪的高手,杜玉芳配上长枪,沈达也只能尽力自保。
林琅有一瞬间想跟他大战三百回合的冲动,随即安安静静走出弄堂,邮局仍旧亮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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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了足足一个时辰热水澡,林琅愈发觉得神清气爽,他从木桶里光着身子走出来,身上有着完美的肌肉纹理,没有丝毫多余的赘肉。
清风徐来,神清气爽。身下也有一杆长枪迎风而立,气势磅礴,威风凛凛。林琅赶紧逃回木桶,对这幅年轻的躯体更加满意。
负责林琅起居饮食的小丫鬟年方十八,名叫水仙,此刻正坐在门外打瞌睡。二公子什么都好,就是每日回家太晚,而且一身男人的汗臭味,连带着她不能像其他姐妹那样早早入睡。小姑娘嘟嘴生闷气,偏偏二公子对她们极好,又不能真舍得骂公子一句两句,于是对水盆里正在浆洗的衣服发作,举起粉嫩的小拳头砸在上面,一下、两下~~~
突然觉得,男人的汗味,也并非那么难闻嘛。
少女脸颊绯红,一直红到心里。
“水仙!”
林琅叫她名字,少女红着脸走进去,林琅捧着一本书,依旧是坐躺在木桶里的姿势,旁边还放着新鲜瓜果,他自己吃了一颗葡萄,笑道:“水仙,每天都连累你睡那么晚,实在是抱歉,从明天起,你就不用管我了。”
少女立刻脸色大变,心想难道是自己发恼骚被二公子知道了?她立刻觉得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她本身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流落街头忍饥挨饿不说,还要防备被黑心的帮会人物掳走,小小年纪被当做商品卖到青楼。
在她十岁那年,大概同岁的林琅在街上发现她,央求林为民将她带回林府,做一个负责他饮食起居的丫头。说是做丫头,其实她地位可不低,因为是少爷近前的人,谁都给些面子,就连管家老罗,在发津贴的时候,总额外多给她些照顾;水仙骂自己是白眼狼,哪家的丫鬟这么大架子,敢对自家公子颐指气使?
林琅将一盘上好的瓜果递给她,笑道:“你现在去将这盘瓜果吃了,然后让老罗帮我准备些跌打药,越多越好。”接下来,他已经做好了伤筋动骨,甚至是脱一层皮的准备,必须要让自己实力更进一步!
“跌打药?公子哪里不舒服?”水仙性子纯良,一听说林琅需要跌打药,赶紧凑上去要给林琅检查身体。
林琅大惊失色,赶紧缩在木桶角落,大喊道:“水仙姐姐,男女有别!”
他拼命用双手护住某些不可见之物,水仙面红耳赤,知道自己心急之下好心办错事,赶紧转头跑出去,耳根子像是要烧起来,好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