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跟你声明一下,我只是让小丫头帮我告诉你,让你帮我洗衣服。至于其他的话,都是这个小丫头在骗你的!”
“一个五岁的小孩子,偶尔说说谎很正常的,不是吗?你自己的女儿什么样子,你还不了解吗?”
“至于咱们两个嘛,枯燥的生活,总是需要点乐趣的,咱们两个慢慢玩。千万别让我赢得太早,让我好好地享受下这个——过程!”
望着故意加重“过程”二字的莫希,牵着女儿的小手消失在门外后,张哲的脸上便露出了一抹无奈的苦笑。
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会说谎,很正常。但自己的女儿张雨萱要是在说谎的话,那就不正常了。
呵,自己的女儿,他自己当然了解了。就那么个小丫头,也特么不知道到底是随自己与莫希他们两个谁?
看着天真无邪可可爱爱的,其实小脑子里没装别的,都特么是心眼。没粘毛都比猴精,粘上毛简直就特么能上天。
码的,自己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算是完了,已经被这对母女给彻底地拿捏了。
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个劝说,一个威胁,两个人轮番着对付自己一个人。呵,你们母女俩挺会玩呀?
下午时分,骑在一匹黑马背上的张哲,正与远处骑着一匹白色骏马的沫沫,一同在布满野草的前院的操场上进行放马时,远远地便看到口中叼着一支香烟的大个,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一棵垂柳下。
看到站在垂柳下的大个,向着自己招了招手后,心知大个这是来找自己,继续昨晚两人未说完事情的张哲,便纵马向着站在垂柳下的大个奔跑而去。
纵马来到大个的近前后,张哲便勒住缰绳,翻身跳下马背。
张哲刚刚落地,站在垂柳下的大个,便手拿香烟,对张哲微笑着说道。
“兄弟,好身手。看来,你现在骑术提高了不少了。”
“我记得,你上次离开驿站时,还只能骑在马背上进行慢走。在看现在,这可是纵马疾行呀!”
面对大个的夸奖,向着大个走去的张哲,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老哥,瞧你说的!”
“就兄弟我这两下,跟人家沫沫一比,可就差远了。”
递给走到近前的张哲一根香烟后,大个便对张哲笑着说道。
“兄弟,还真不是老哥我瞧不起你。就你这骑术,跟别人比,老哥我不说什么。但你要和沫沫比,那可就是天差地别之分了。”
“人家沫沫,末世前家里就是在L市的远郊搞马场的!沫沫身上有块奖牌,我看到过,那是一块世界赛马比赛第一的奖牌。”
“而且,在整个的L市军方区域内,所有的军马,基本上都是沫沫她家饲养的那些马匹的后代。据说,沫沫曾经还是将军的马术教练呢!”
听到大个所说的这些,有关沫沫的事情后,手中拿着大个递给自己的那支香烟的张哲,便在扭头望了一眼远处马背上的沫沫后,对面前抽着手中香烟的大个,一脸好奇地问道。
“我去!老哥,沫沫要是这么厉害的话,她怎么会在咱们这个小驿站里呀?”
“要真像你说的那样,她不应该……”
未等张哲把话说完,吐出口中烟雾的大个,便摆着手淡淡地说道。
“不太清楚。但据听说,好像是沫沫的男朋友在外出做任务时殉职了。所以沫沫才离开L市基地,调到咱们驿站里来的!”
“但我知道得是,副站长很讨厌沫沫,所以才会以方便照顾马匹为由,让沫沫自己居住在后院的马舍之中的!”
“算了,你要关心这种事情的话,以后我在对你说。或者,你也可以自己去亲自问问沫沫。”
“你和她的关系看上去不挺好的吗?今天的午饭,不也是沫沫给你准备的吗?”
听到大个这句话的张哲,表情便随即变得十分的尴尬。
呵,老哥,你是不是就差点着名告诉我,莫希正在给董斌准备一日三餐,而我就只能去找沫沫蹭午饭吃了?
说到这里时,大个的脸上便带着一抹坏笑,对面前表情有些尴尬的张哲说道。
“沫沫长得挺漂亮的,虽说跟你家小希比还差一些。但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尝试着去追求下。这都末世了,一个男人有数个女人很正常的!”
“而大部分女人,也根本不会去在意这些。她们往往更在意的是,她们将自己的身体所交给的那个男人。能不能给她们带来安全感,与能不能养活她们罢了。”
“你要真喜欢沫沫的话,就去追。以兄弟你的条件,老哥我相信你没问题。至于以后,你怎么养活老婆,孩子与沫沫的事情,老哥我来帮你想办法。”
说着,脸上带着坏笑的大个,便向着张哲挑了挑他脸上那对十分浓密的眉毛,对张哲继续坏笑着说道。
“咱们,现在不是有了刘副站长那个大冤种了吗?”
“兄弟,咱们哥俩继续昨晚没有说完的事情。老哥我好好的给你讲讲,老哥我准备怎么拉兄弟你一把。怎么利用刘副站长那个大冤种,来帮你在这里养老婆,孩子和沫沫的事情。”
“顺便,兄弟你也帮老哥我完成我在这里的任务。事成之后,老哥我给你一个真正的内肃卫身份。或者,让兄弟你成为这里的站长。”
“以后让你在这里,左手搂着小希,右手搂着沫沫,身旁带着女儿,当个快乐的土皇帝。”
“当然,兄弟你要是喜欢的话,也可以把小芙那个傻丫头搞到手,在这里开个属于兄弟你的小后宫。”
作者题外话】:塔读首发,各位帅哥,美女,靓仔大佬,如果大家对本书有什么好的建议与意见的话,可以加入本书的讨论群:《在丧尸末世求生《丧尸末世曙光讨论群:495731848风里雨里,我在群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