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妈却关心地问:“要不要吃完宵夜再走?”
“不用了,我不饿。”郑思雨说。
“怎么可能不饿呢?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转脸对文爸吩咐说:“快去煮宵夜。”
文憎命怕他父母纠缠,忙说:“不用了,一会到下面我带她去吃。”拍拍郑思雨肩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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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小区,文憎命说:“要不要吃宵夜?”
“不用。”郑思雨说。“我从不吃宵夜的。”
文憎命也不勉强,叫了辆出租车。郑思雨坐进去,说:“不用送了,你回去吧。”
文憎命便转身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郑思雨真有点哭笑不得。这样的男人用奇葩来形容都嫌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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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郑思雨早早起床,洗漱完毕,出去买了几个包子,然后在客厅中一边吃一边看电视。
她不再吃泡面,因为她已有了生存的意义。
她现在有点犹豫,是去找工作,还是去找文憎命?
纠结了半天,终于决定找文憎命。但又想到一个问题,女人太主动会不会让人觉得不够矜持?但是像他那样的男人,要他主动恐怕比登天还难。
他虽没说过,但她隐约感到他看不起自己。也许不是看不起,而是不在乎。
不在乎,通常就是不喜欢的意思。
想到这里,她忽然感到很气馁,于是她决定先去找工作。
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就多一分筹码,多一分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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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公路边的公交路牌下,一些上班族已在等车,手里还玩着手机。她要乘坐的是223路公交,到人才市场。
公交车未到,忽然远处驰来一辆黑色轿车,在郑思雨身前停下。车型不知道,因为她从不关心这些。不像一些人,明明自己穷得只剩下条底裤,却对天下名车如数家珍,到处炫耀。
车门打开,走下一个身材修长、西装笔挺、帅气逼人的青年,脚上皮鞋亮得像镜子。打量郑思雨一眼,说:“你就是郑思雨?”
郑思雨有些吃惊,这人她从未见过,沉声说:“你是谁?找我什么事?”
“我是来帮你的。请上车!”青年侧过身,摆出一个请的手势。
郑思雨没有动,语气冰冷:“你要帮我什么?”
她明白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愚蠢追求者而已,故而说话毫不客气。
青年并未生气,反而抱手微笑:“你妈妈被判无期徒刑,身体又不太舒服,我可以让她五年内就能出来,并且治好她的病。”
郑思雨心中一动,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骗自己。
见她不说话,青年知她心动,欠身伸手:“请!”
郑思雨不再犹豫,上了车。青年双眼放光,关上车门,从另一边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