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憎命仰躺在床上,枕着被子,漫不经心说:“你明明在写小说,又说自己不是文人,委实令人费解。”
郑思雨说:“我在写一本书,名字叫《那些年我收到的情书》。基本上就是把这些情书抄进去,算不上创作。”
“啊?”
郑思雨又说:“现在网络小说不值钱,所以我要出版。我想人类好奇心强,一定想看看别人的情书的怎么写的。而且以前好像也从来没有这方面的书出现,我这书应该能大卖。我想,赚个一千几百万应该是可以的。这样,我就可以把钱还给那姓原的了。”
“哦……”文憎命笑了笑。“想法很好。我年轻时曾经梦想当个大科学家,制造一台时光机器,引领全人类征服整个宇宙。长大后,我却成了一名电工,每天为填饱肚子起早摸黑。”
“无论如何也要试试的。”郑思雨说。“两年时间并不是很长,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找到1000万。万一成功了呢?”
文憎命想想也是,便不再争论。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说:“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不明白,人家原总裁年少多金,长得又不丑,据说还是全国十大慈善家,你为什么不愿意做他女朋友呢?大把女人做梦都想靠近他。”
“你不明白的。”郑思雨说。“我跟根本没有感情,怎么在一起?”
“感情这种东西可以培养的。”文憎命忽然笑了。“我和你也没有感情啊!还不是睡在同一张床上?”
郑思雨闻言,停下了手中动作,眼中渐渐涌现泪光。轻轻拭去,说:“你认为我们没有任何感情吗?”
文憎命听出她语气中隐约带着哭意,怕她伤心,只得违心说:“感情是有一点,但还不到恋人那种程度。”又劝继续说:“老实说,原随风这人挺好的,赚了钱,大半都捐献出去了。如果我是女人,我一定会爱上他。”
郑思雨苦笑,继续在键盘上敲打:“也许你不知道,人生世上,任何错误都不能犯的,特别是爱情。爱错一个人,结果通常都是万劫不复。所以,我绝不能冒险和一个自己不了解的男人来往。”
她说的很有道理,文憎命竟无言以对。
她忽然停下手,冷冷说:“如果你觉得我在这里妨碍了你,我可以走的。”
“没有啊!”文憎命慌了,忙坐起来,申辩说:“如果我嫌弃你,怎么会特意做汤圆给你吃?你饿不饿?我再去盛一碗给你?”
这当然是假话,那汤圆根本不是特意做给她吃的,只是为了庆祝自己找到了份好工作。但他的确没有嫌弃她,从来没有。甚至还有点喜欢她。
“你说的是真话?”郑思雨半信半疑。
“要怎样才能证明是真的?”文憎命反问。
有时候反问比辩解效果好很多。郑思雨果然相信了,露出甜美的笑容。
她关了电脑,整理好桌上的信件,高兴地看着文憎命:“现在时候不早了,我想我们应该去买菜做饭了……”
话未说完,看到了文憎命包着白纱的左臂,马上变得紧张,轻捉住那手臂问:“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受伤了?”
文憎命不想把那***意图强奸他的事告诉她,便撒谎说:“走路摔跤的。没事。”
“你这么大的人走路会摔跤?”
“会的。”文憎命煞有介事地说:“我早上出去找工作,在街上不小心踩到一块冰棍,然后我就摔了一跤,左臂正好砸在一把水果刀上,然后我就上医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