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卷风是这片大陆上亘古不变的天灾之一。
从蒙大拿州的平原到佛罗里达的沼泽,从密西西比河到落基山脉。人们都会时不时见到它的魅影。它和飓风、山火还有地震一起,给这片大陆上的文明,带来了永恒的记忆。
它会在毫无征兆地情况下出现,携着天地之威而来,摧毁它前进路上的所有东西,然后在最多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消失不见。
它的脾气和这片大自然一样,捉摸不透,喜怒无常。
所以,没有人能预测它移动的方向,就像没有人知道西部的天空什么时候会下雨一样。
如果你看见一个成型的龙卷风既不向左,又不向右,可在你的眼中却变得越来越大,那么恭喜你,它一定正在朝着你的方向而来。
陈剑秋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处境。
前方那个新生的龙卷风,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便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粗管,连接着天和地。
它卷起的尘土、飞沙,让它通体变成了土黄色,从远处看上去异常震撼和可怖。
陈剑秋已经感受到了它的呼吸,风势逐渐变大,将他的帽子吹飞到了后面。
黑萝卜的速度,似乎减慢了。
“头儿!”他已经无路可逃了!”林奇身后的副官喊道。
前面这个人,除了调转马头投降或者决一死战以外,似乎没有其他选择。
然而,他却看见陈剑秋突然转过身。挑衅似地看了他们一眼,随后附下身子,和黑马几乎融为了一个整体。
陈剑秋贴在黑萝卜耳边,轻轻拍了怕他的脑袋:
“好兄弟,咱们来会会前面那个大家伙,看看后面那些怂包蛋敢不敢跟。
黑萝卜罕见地没有吱声。
它的步伐陡然加快,迸发出骇人的爆发力,逆着风向前冲去。
他在加速!
和他背上那位胆大包天的主人一样,这匹曾经的荒原马王不会畏惧西部荒野上出现的任何一种东西,不管是从天而降的落雷,还是波涛汹涌的山洪。
如果是摧毁一切的龙卷风。
那、便、逐、风。
后方追赶的侦探们也进入了外围的风圈,他们明显开始感到迎面而来的狂风所带来的阻滞。
这帮人举起枪向陈剑秋射击。
但当他们沿着准星瞄准了前面那个人时,发现那个人的身形突然变小了,自己和他之前的距离,竟然瞬间被拉大了。
“他疯了!”副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非但没有停下、掉头、或者改变方向,还加速向着龙卷风冲去。
“跟上去!”林奇下达了命令。
“可是......”副官有些犹豫。
“跟上去!”林奇再次强调了自己的命令,他如陈剑秋一般俯下了身子,开始驱使自己的坐骑加速向前。
他胯下的那匹马也一匹老马,密苏里狐步,跟随他多年。他不相信,前面那个年轻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
副官只得向后面的人挥了下手,众人只得拼命踢了几下自己的坐骑,强行驱使它们向前追赶。
于是,在乌云低垂的旷野之上,一个人,一匹马,宛如唐吉坷德一般向着巨大的龙卷风发起了冲锋,另一群人马紧随其后。
随着他们与龙卷风的距离越来越近,身边的气流转动也越来越强,方向也让人捉摸不透。
陈剑秋和黑萝卜依然没有减慢自己的速度,可身后追赶的侦探们却出现了情况。
他们胯下的马,在面对疾风和眼前那个庞然大物时,显示出了生物的参差、
它们有的体力不支,减慢了速度;有的胆战心惊,停在了原地转圈,任凭自己的主人怎么踢,都不愿意再靠近前方那个贯通天地的怪物一步;更有一匹,直接马失前蹄,把自己主人掀了下来。
追击的队伍自然而然地分成了梯队,而梯队之间,也逐渐拉开了距离。
直至后来,除了林奇和副官,其他人,统统掉了队。
林奇的那匹狐步马,已经到了极限,副官的坐骑,几乎也是一样的状态,然而他们前面的那匹黑马,却未见半点倦容,反而神采奕奕,越跑越快。
位于前面的陈剑秋听得风声已经变了样,由从耳边的呼啸,变成了隆隆之声。
他知道,自己已经离龙卷风的本体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