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陆家。
一双瘦骨嶙峋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吃力地撑着身子坐起来。
瘦削的脸颊上毫无血色,干枯的嘴唇正虚弱的喊着:“水,我要喝水。”
砰!
李红红抱着自己的女儿,不耐烦地将装着茶缸放在了桌子上。
“整天就知道吃喝拉撒,一点事都干不来,还要我伺候你!”
她对这个婆婆现在是十分厌恶。
这个瘦得皮包骨,勉强坐在床上喝水的人,正是顾春梅。
自从她三不五时跑去捐血之后,身子不知道怎地竟然越来越差了。
大半年之后,竟然身子虚得走不了路,只能躺在床上等着人伺候。
开始她为家里头赚了钱,自己的二儿媳妇李红红还是嘴甜的哄着她。
当时,顾春梅可是走路都生风,十分骄傲。
李红红鞍前马后,哄着婆婆:“妈,真是辛苦您啦!”
“您就是家里最大的功臣!”
这些个好话说出口,就哄得顾春梅把自己捐血得来得钱大半都给了她。
自己的亲生儿子陆国华更是鞍前马后的说着好话,哄着拿钱去做小买卖;
谁知过了大半年,自己突然病倒了之后,李红红开始不耐烦伺候她了。
儿子陆国华的小买卖并不好做,二人经常为了钱财买卖而吵架。
儿子做小买卖亏了钱之后,看到自己亲妈病成这样。只是一味的让媳妇看顾一点。
她还记得儿子当时对她说的话:“妈,你赶紧养好身子,儿子还要靠你赚钱呢。”
听到这话,顾春梅的心都拔凉拔凉的。这真是要喝她的血,吃她的肉,把自己榨干呀!
而自家的老头子陆志辉,看到家里闹翻了天,只知道躲在田里头干活,躲清净。
自家的女儿陆桂仪刚过完年就匆匆跟介绍的对象结了婚。现在哪里顾得上管自己。
每次回来,都是匆匆地为自己做上一顿饭,给自己随便收拾一下,就急忙跑回了夫家。
顾春梅颤颤巍巍地拿起了水杯,大口大口地喝着水。水迹还从嘴角微微漏出,低落在被子上。
喝完了水,整个人好似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整个人倒下,仰着身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臭死了!囡囡,我们出去透透气。”
李红红早就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抱着女儿赶紧走出了屋子。
顾春梅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昏暗的屋子,浑浊的双眼又涌出了眼泪,她后悔啊!
自己怎么就成了这副鬼样子?
当初,若是没有分家,是不是自己就不会落得这么凄凉的下场?
若是没有去贪心捐血赚钱,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这会儿,陆志辉也收到了大儿子回家的消息。
落在田里的锄头一下子铲在泥里头,却是没有带上来。
一年到头,总算听到个好消息。
他想去看看儿子和孙子孙女,却突然想起大儿子分出去了,不由有些怅然。
王敬云知道三人回来的时间,已经提前过来为他们收拾好了屋子。
这会儿正站在门口等着三人回来。
看到三人的身影出现,连忙小跑上前,帮助陆桂芳提起了她手里的行李箱。
原本看到好兄弟跑过来的陆安华正暗自感动,想把自己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谁知道,王敬云跟一阵风一样刮过去,左手拎着妹妹的行李箱,右手拿着大嫂的手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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