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高强度”行军时间短,第三天就抵达了前线,要不然一路捡下去,哈德逊真担心有一天失主们会找上门来。
望着不远处的埃塞尔要塞,还来不及喘口气,叛军就哗啦啦的杀了过来。
“不讲武德,一点儿骑士精神都没有。”
哈德逊暗自吐槽道。
没得说,敌人都杀了过来,自然是只能打了。
骑士的字典里有撤退,但是没有不战而逃。
作为联盟名义上的老大,切尔斯当仁不让的发号施令道:“大家跟我冲!”
话音刚落地,这位老大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紧接着一众贵族领主纷纷响应,用实际行动展示出了骑士的“勇敢”。
“丢下军队,发起冲锋?”
眼前的一幕,直接刷新了哈德逊的三观。没有办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哈德逊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熘号。
幸好他足够谨慎,一开始就率领军队落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此刻前方乱哄哄的队伍,正好挡住了他的去路。
若是别的贵族,估摸着直接就纵马上了,但拥有怜悯精神的哈德逊不会。
为了不显得另类,冲锋是必须要发起的。扫视了一眼战场,哈德逊冲手下吩咐道:“泰尔,带着军队跟着我从左翼进攻。”
说完,哈德逊也纵马而出。此刻切尔斯已经带着一众贵族骑士冲入了叛军队伍中,仅仅只是一个照面,挡在前方的七八名叛军士兵就尸首分离。
在切尔斯面前,叛军就如同纸湖的一般。紧随其后的贵族骑士不逞多让,尽管没有切尔斯那么利落,但是杀起人同样毫不逊色。
看着己方队伍大杀四方,哈德逊也是士气大振。忍不住感叹道:“不愧是大骑士,单兵作战能力就是强。”
不知道是被战场的气氛影响,还是因为前方道路不好,哈德逊的坐骑突然发生了变故。
尽管他很努力在挽回,但绕得圈子还是越来越大,同叛军的距离虽然在不断拉近,但始终有不小的距离。
“孽畜,你怎么能这么胆小,勇往无前的坐骑精神呢?待有战争结束后,老子一定第一时间换掉你!”
哈德逊忍不住怒斥道。
只是嘴上说得厉害,但身体却非常的诚实。毕竟是自己的坐骑,终究还是没忍心给马儿一鞭子。
看着战友们在前线厮杀,哈德逊给了爱莫能助的眼神。见有落单的敌军靠近,当即提起骑士枪冲了过去,直接一招毙命。
或许是因为角度没把握好,拔枪的瞬间鲜血喷了哈德逊一身,原本亮丽的铠甲瞬间变了颜色。
见血了,哈德逊不仅不恼,反而满心惊喜。终于突破了零战绩,回头不用担心无脸见人了。
彷佛是解锁了神秘天赋,哈德逊一直游走在战场边缘,对同样划水的叛军士兵下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