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竟是因为她?
他手臂上的刀痕,又细又小,却是刀刀见血。
亦洋啊亦洋,我到底在你心里是怎样一种存在,刻进皮肤里的名字,你曾有几次是想毁了它?!
“没什么。”他不以为然,“有人告诉过我,心痛的时候,刀子划过皮肤都是不痛的,我试验了几次,还真是那么回事。”
他盯着她的手腕看,看的她心虚。
段小寻曾经告诉过他,她读高中的时候曾经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一直暗恋了两年,有时候特别想他,都不知道怎么表达,闷在心里就特别难受,偶尔心痛的要紧就会拿削铅笔的刀子轻轻的,一下一下将他的名字刻进肌肤里,都不觉得痛。
伤口很浅,几日就愈合,什么都没留下。
她千幸万幸,好在年少无知的行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可亦洋却听进了心里,他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亲了又亲,心疼的要死,他说,天下怎会有这么傻的人,这完全是自残啊。
他那时千谢万谢,谢谢她与那个男孩擦身而过,他说,若是那个男孩出现了,他一定会跟那个刻进她肌肤的人去竞争,绝不相让!
段小寻赶紧把自己的左手藏在身后,他才回收眼神,目光清冷地看着她,冷冷开了口。
“我终究输给那个刻进你肌肤的人,”他满眼悲痛,失望到了极点大概就是这种眼神。
“恭喜你得偿所愿的嫁给了他!”
他似乎在极力的压抑怒气,他的左手右手,拳头捏的咔咔作响,
“可是段小寻,你怎能毫无下限?巴巴的上去倒贴!那个人!他三心两意,左拥右抱,找小三!”
段亦洋声色俱厉,他要很努力的压抑才能让身体如火的愤怒受自己的控制,他的心如被刀剜,他视如珍宝,一直深爱的女姟,竟让别人当作一件可有可无的衣裳,偏偏,她看上去却还那么甘心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