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表来看,你很难看出来红帽子是一个疯子。
他穿着一身笔挺修身,打理的极其干净的玫红色手工夫拉克,手上没有戴任何饰品,每一根手指的指甲都修剪的熨帖平整,手掌也没有任何死皮,那光滑修长的样子,足以让人想象他平时握着精致骨瓷杯的优雅姿态。
他的脸上也一样干净光滑,没有半点胡须,粉白的面孔,似乎还擦了些粉。
他就那么静静端坐在那里,鲜红色的帽子放在一旁,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近乎艺术般的协调感。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艺术感的人,他在一个小时以前,刚刚在港口随手烧毁了一艘船,那艘船上大概四五十个人,全都死了,也是被他杀死的。
他理应成为纳索今年最大的通缉犯。
虽然在一个海盗占据的地方,用通缉犯这个词很奇怪。
不过,的确,就在一个小时里,几乎全纳索的港口守卫都动了起来,搜寻这个胆大包天的入侵者。
但他还是好整以暇地坐着,手边是一杯酒保刚刚调配出来的海盗烈酒,生命之水。
他轻轻用手摩挲着酒杯,并不精致的玻璃杯,其实还真有点配不上他的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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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完全没有任何害怕的样子。
哪怕他已经全城皆敌。
只因,有人已经帮他处理好了全部的麻烦。
黑胡子酒馆。
黑胡子蒂奇的酒馆,这是理所当然的。
这本来只是一个小酒馆,但随着这些年黑胡子的名声逐渐在卡拉比斯海域打响,黑胡子海盗团能够排进卡拉比斯海域海盗的前十,甚至是前五名。
这个酒馆也水涨船高,成为了纳索着名的酒馆之一。
黑胡子蒂奇现在就一脚踹开了自己酒馆的大门,带着满脸的煞气,步伐爆裂地走了进来,然后一屁股狠狠坐在了红帽子菲茨杰拉德的隔壁。
“莫里,给我来一杯生命之水,该死的,那帮穿制服的家伙真是麻烦,早晚我要他们全杀了,挂到码头上去。”黑胡子烦躁地说着,扯了扯自己的那编成了麻花一样的颚下的黑色胡须。
黑胡子叫黑胡子,自然是他真的有一把黑胡子。
菲茨杰拉德却好像没有注意到旁边来的人一样,还是在专注地摩挲着手里的酒杯,就犹如那是情人的脸一样。
“你就没什么想跟我说的吗?我的老朋友。”
“说什么呢?亲爱的蒂奇?说我想你了吗,还是说我从来没有一天放弃想要杀死你?”
两个人都没有看对方,酒馆里的灯光昏暗。
不知道是因为红帽子来了,还是别的原因,酒馆里暂时居然就他们两个顾客在。
“得了吧,菲茨,我早就说过了,你要想杀我,随时都行,我等着呢,但你没必要还没见面就送我一份大礼吧,你知道那帮穿制服的有多烦吗?”黑胡子愤愤。
“抱歉。”菲茨杰拉德耸了耸肩,却没什么太大的歉意的感觉。
“曼森以前和你有什么过节吗?我怎么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