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有些吃惊看着伍六一,要知道一块砖比一壶水要重上不少,他现在只能挂一壶水保持半个小时,而伍六一可以挂七壶水还能据枪一个小时以上,这比他强太多了。
伍六一见林锋吃惊的望着他,却不以为意道:“别这样看我,你现在练习据枪还不久,等坚持据枪一段时间,肌肉适应了很快可以追上来的。”
林锋继续清理手上的零件,点点头坚定道:“好,我会赶超伍班副的。”
史今放下手里的活计,给林锋竖起大母指“有志气,加油。”
旁边的甘小宁已经瑟瑟发抖,他可不敢像林锋说出这种话,伍班副之强大,全连有目共睹,没几个能与他比肩。
他甘小宁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做到自己最好就行了,做和做不好还是有区别的。
林锋并不觉得,说出心里真实想法有什么不妥之处,把伍六一当做一个标杆,嗖的了一下就把自己的扔过去,这就是七连的做法。
林锋还有系统的存在,超过伍六一是迟早的事,嗯只要不在系统任务中死掉才行。
林锋将来会成为军官,在军队会成为连长营长团长甚至会成为一军之长,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强悍的士兵
古说得好,兵雄雄一个,将熊熊一窝,反之亦是如此,一个强悍有能力的主官,才能带出一支强大的队伍。
林锋有两位人物就是很好的例子:高城、袁朗。
a大队里,就属袁朗最是强悍,不管是个人战斗力还是战斗指挥能力,都是a大里拔尖那一撮人。
高城,702团里的一只螃蟹,在702团16个连里称老大,靠的是什么?不就是靠钢七连把别的连队毙得满地找牙,才能在团里横着走吗!
高城军校毕业后,同样在钢七连进行为期一年的军事训练,从排长再干到连长,要没有过人的实力,团长王庆瑞也不会把优秀的钢七连,交给一个平庸之人之手,就算他是军长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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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中午林锋他们才把步战车彻底清理干净,天空依旧下着小雨。
下午三班是彻底闲下来了,待在宿舍里无事可做,林锋找到史今,把他的配枪八一杠给申请出来,打算练习练习拆解和组装。
甘小宁见林锋把配枪拿了出来,一脸疑惑“林锋,现在就开始练据枪了?”
“没呢,我打算练一下这把枪的拆装。”林锋笑道,随手就把枪放在桌子上。
甘小宁更是疑惑“你拆解和组装都不是挺好的吗,速度都比我快多了。”
林锋在储物柜里找出一根布条,指着它道:“我打算用它蒙住双眼,再来拆解和组装。”
甘小宁也觉得挺有意思的,也找到史今把枪给领了出来。
两人就桌子上开始蒙眼拆解枪着,然后再把拆解下来的零件,一一把它们又安装回到原位。
宿舍里的老兵见着,也是只是笑笑没有参与进去,在钢七连里,哪个老兵不能在闭着眼睛情况下,都在30秒内把八一杠给拆装完成,那他在七连就成了一个笑柄了。
在睁开眼的情况下,林锋和甘小宁都可以在30秒内把枪给拆装好,林锋最快可以在25秒内给拆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