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姐身染怪病,云游至此的老方丈说,要找一左手有梅花胎记的男孩冲喜,我想带走他。”
男人牵着我找到老族长,朝他这样说道。
老族长巴不得赶紧弄走我这个瘟神,想都没想就点了头,还乐呵呵地收下了男人的两锭白银。
男人牵着我回家,一路上对我交待良多。
他告诉我,自己是秦府的管家。
他说秦府金碧辉煌,和皇宫一样大,去了就能过上好日子。
最后,他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入府后不得无礼,不得多言,若是被问起,千万要说手上的斑痕是天生的。
我点点头,全盘答应。
对于当时的我而言,能吃饱饭的就是好地方。
管家带着我来到镇上,在最好的布匹店为我挑了身衣裳。
金丝的小马褂,雪貂毛的小绒帽,穿戴在瓷娃娃一般的我身上。
就连来往顾客,都忍不住驻足夸赞。
我很喜欢这个管家,他让我有了家人般的感觉。
我想和他一直生活下去,可他在将我抱入秦府后,便迅速将我交给了秦老爷。
秦老爷十分满意,赏了他不少银子。
那时我才明白,这或许没有平白无故的好,每一份善意都标好了价格。
就这样,我住进了偌大的秦府。
管家没骗我,秦府的确金碧辉煌。
作为镇里的首富,秦府虽谈不上富可敌国,却也是财力雄厚。
秦老爷是个不苟言笑的老者,眉头总是深深蹙起,不怒自威。
他让我吃了顿饱饭,将我带入一间散发着香味的卧房。
桃花木精雕细刻的大床上,坐着个面色惨白的女孩。
她大我两岁,名唤秦若兮。
三天后,她便会成为我的妻子。
对于我俩的婚事,秦若兮显然有所耳闻,对我也展现出格外的厌恶。
“滚出去!”
这是大婚前,她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
秦家急切地为我俩操办了喜事。
这场喜宴极为特殊,没有一位宾客。
准确的说,是没有一位活人宾客。
宴席上,摆了足足一百多把桌椅,围坐的却全是各色纸人。
老管家告诉我,这喜宴是为了让邪祟们知道,秦小姐有了挡灾之人,以后的所有祸事都由我这个丈夫承担。
当晚,秦家仆人便在秦若兮卧房角落,为我草草搭了个地铺。
今后,那角落便是我的容身之所。
在秦家,男女贵贱似乎并无分别。
我猜想,在外公死前,母亲大概也过着秦若兮这样的生活。
正因如此,母亲才会对毁了这一切的我无比怨恨。
……
我是秦若兮的小丈夫。
这件事对外人不得透露半分。
平日里,我必须以仆人身份紧跟秦若兮,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幸运的是,在那场喜宴后,秦若兮的身体真的日渐好转,这也成了我能继续留在秦家的理由。
秦若兮看不起我,这一点连年幼的我都能深切的感受到。
她不仅不和我说话,还时常有意戏弄我。
我被她安排做最脏最累的活,不仅要照顾她,就连其他家仆丫鬟不愿做的苦差事,她也会统统扔给我。
家仆们一边乐得轻松,一边也将我当狗一般看待。
寄人篱下的滋味,我在十二岁前感受得十分彻底。
可尽管秦若兮对我如此嫌弃,我却并不讨厌她。
在我看来,是因为她,我才有地儿住,有饭吃,因此对她照顾得尽心尽力。
好在秦老爷对我很满意,他认为我老实本分,因此尽管我们逐渐步入青春,秦老爷依旧让我们共处一室。
由于我沉得住气,对秦若兮言听计从,从不动怒,秦若兮逐渐也没了捉弄我的兴趣。
话说,,,.. 版。】
几乎没人还记得我是秦家夫婿,只拿我当个最卑贱的下人。
可就在我十二岁那年,一个宾客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平静。
来人是秦若兮的表舅,他带儿子李家耀前来,上门提亲。
李家耀是个十六岁的半大小子。
根据亲缘辈分,秦若兮得唤他一声表哥。
秦若兮很喜欢这个表哥。
他从首都而来,从穿着打扮到言谈举止,都和我们大不相同。
李家耀身穿定制小洋装、脚踩进口小皮鞋,走起路来昂首阔步。
在这偏远的小镇内,他简直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