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最后还是决定参加文学社的毕业聚会——没办法,诺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文学社的毕业聚会是在电影院,大家出钱包了个放映厅。路明非提前半小时到场,同学们都还没来。
赵孟华准备在今天跟陈雯雯表白。按照计划,诺诺会在他表白过程中闯进来,然后把路明非接走,开着法拉利扬长而去。
而路明非需要做的,就是穿上一身体面的正装,在电影院等着诺诺进来,到时候摆几个帅气的pose,华丽退场。
总感觉差了点味道……
路明非走进放映厅,找到最后一排的角落,只有一个女生先到达了现场,是苏晓樯,他高中三年的冤家。
“路明非?听说你已经被卡塞尔学院录取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是走之前来跟陈雯雯表白的吗?”苏晓樯挑了挑眉,今天她似乎心情不错。
“不是我,”路明非很自然地坐到苏晓樯身边,“是赵孟华要跟陈雯雯表白。”
“你怎么知道?万一他是跟我表白的呢?”苏晓樯还是不死心。她跟路明非明争暗斗三年,彼此都非常熟悉,即使这是一个很尴尬的话题,他们也能把话说下去。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了,只有我们俩——噢,陈雯雯可能也不知道。他买通了所有人,一会儿会帮他加油助威。”
今天的路明非在苏晓樯眼中很奇怪,他叼着一支粗壮的cohiba雪茄,身上一身armani西装,戴着e品牌的手表,脚上是一双erragamo皮鞋,从原文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这些牌子好不好,理智消费,举止优雅,浑身上下散发着贵族气质。
其实几天前为了参加面试,他买了一套还算凑合的西装,但诺诺坚持认为那一身不够高大上,专门开法拉利载着他到隔壁魔都的cbd定制了一套名牌。
路明非发现这个世界的有钱人都喜欢用高价的商品装饰他们自身,就好像一个商品架,恨不得告诉全世界,老子的每一个毛孔都镶着黄金。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荣华富贵,夜夜笙歌。然而,他们真的快乐吗?他们拼命地往自己身上贴金,彷佛没有了那些世俗的金银,自己就什么也不是。他们的心中空无一物,如饥似渴地用奢侈品给自己明码标价,殊不知,人的灵魂是无价的。
“你是从哪里搞来的这身行头啊?这些牌子可不便宜。”
“我说我傍上富婆了,你信吗?”路明非随手把雪茄投进垃圾桶,雪茄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他没有抽烟的习惯,这是他出门之前诺诺硬塞给他的。
“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推理,剩下的那一个再怎么不可思议,也只能是真相了。我实在想象不出你还能从哪里变出那么多钱,所以我信了。”苏晓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地主家的傻女儿,她家里的上市公司,承包了十几座矿山,平时也会跟父亲出席业界大老的宴会,见过不少暴发户都是这么穿。但路明非穿这一身,气质截然不同。
“我记得…你是喜欢赵孟华的对吧?”路明非对这个老同学颇有好感,因此也愿意跟她多说两句。
她曾毫不隐晦而且大张旗鼓地表明过自己的心意。请女生们吃必胜客时,她忽然站起来,举着一杯啤酒说,我请大家吃饭,就是跟大家说我就是喜欢赵孟华,跟我抢的就来,人再多我都不怕!
“那又怎么样?我喜欢他是我的事,他爱跟谁表白跟谁表白。”苏晓樯别过头去。
“你怎么最先过来了?”
“你没看群吗?我包爆米花和可乐。工作人员那边我已经交代了,一会儿爆米花不限量供应。”苏晓樯说道。
“失陪一下,我去拿一杯可乐。”路明非起身前往工作台,从衣服内包里掏出了一管紫色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