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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这些还是大明的子民

“徐公公。。。”

徐应元的话让所有人都有些口干舌燥。

之前朱辰曾当面许诺,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场上建立功勋,那就能封侯拜将。

当时这些人一个个是热血沸腾,很想驰骋沙场,建功立业。

可是当有一天真的要踏足战场,这些人心中却明显有了畏惧。

人怕死,这本就是天性,也没什么好责怪的。谁也不是天生的战士。

徐应元忽然大声笑道:“你们这帮没卵子的家伙,难道真的没了那玩意,就做不了男人了?”

徐应元这话对这些太监来说可以说就是赤裸裸的羞辱。

不过徐应元本身就是太监,说这话,其他人反应还没那么大。

“兄弟们,我们虽然不是男人了。但是现在皇上给了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去证明,我们其实并不比其他人差。我们一样可以封侯拜相,名留史册。。。”

徐应元的话让所有人一时间听的是热血沸腾。

不过徐应元此时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镇静。

徐应元毕竟是第一次领兵出征,要是能镇静自若,挥洒自如,那才叫真的见了鬼。

就在此时,远处忽然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

徐应元猛然回头。

发现赶来的是自己派出去的斥候李成。

本来以徐应元的地位,还有朱辰的大力支持,徐应元这伙人配三百匹马并不是难事。

可是朱辰仔细思考之后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

给徐应元三百匹马简单。但是在朱辰的计划中,徐应元这伙人就是种子。

如果这时候养成人人骑马的习惯,到时候军队改制,其他军队怎么办?

整个大明有足足数百万军队,这让朱辰到哪里去找几百万匹马来?

所以从一开始,路就不能走歪。

不过朱辰还是给徐应元配了十六匹马,作为斥候所用。

斥候是需要探听消息的,用腿跑可是来不及。

“徐公公。。。”

到了徐应元面前,李成直接跳下了马,右手手臂啪的一声拍在了自己的胸前。

这是明军现有的军礼,朱辰并没有改变。

徐应元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李班长,在军中要以军职称呼。”

为了防止那些朝臣聒噪,朱辰特意在徐应元这边使用了现代的军职称呼。

并以现代的军队模式对徐应元的手下做了整编,编制为一个营。

以十五人为一个班,以三个班为一个排,以三个排位一个连,以三个连为一个营。

徐应元现在担任营长一职。

“是,徐营长。”

“有什么情况?”

“徐营长,前方发现了一伙叛军,人数有三千人左右。”

“什么?”

徐应元顿时大吃一惊。

此时徐应元的心中闪过一丝慌乱。

这毕竟是徐应元第一次领军出战,而且是第一次遭遇敌人,再加上敌人人数还是己方十倍之多。

这让徐应元如何能不慌。

不过徐应元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毕竟有三百多双眼睛盯着徐应元呢。

要是徐应元这个统帅都六神无主,那其他人就更慌了。

“检查装备,准备迎敌。”

徐应元一声怒吼。

所有人立刻取下了肩上背着的火枪,开始仔细检查了起来。

在这些人的腰上,有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用纸袋装好的火药。这就是毕懋康前段时间制作的袋装子弹。

这些人腰的另外一边,挂着一个一尺多长的匕首。

不过这把匕首没有手柄,在原本手柄的位置则是一个铁环。

这是朱辰让工部的人按照现代刺刀制作的。

火枪最大的缺陷就是一旦没有了子弹,或者被对方近身,那就只能闭目等死。

所以明军不仅要携带火枪,还要携带其他兵器。

在战场上,身上多一份重量,其实危险就多增加一份。

而且这还极大的影响行军速度。

对朝廷的军需提供也是极大的压力。

刺刀本来就是火枪发展的必然方向,所以朱辰不介意在这件事情上推一把。

“李班长,继续探查情况,随时回报。”

在战场上,斥候就是指挥者的眼睛。李成连忙领命而去。

前面的这伙人,不是白水的王二,也不是来自固原的叛军。其实就是几个土匪裹挟了一群饥民四处劫掠。

这伙乱民的头领叫王胡子,之前也只是一个四处打家劫舍的土匪。

王胡子根本没有任何的军事素养,也不懂得派斥候探查四周。

所以等到看到徐应元一伙人的时候,王胡子这才发觉碰见了明军。

这让王胡子大吃一惊。

王胡子之前也就只敢在乡下劫掠,四处流窜,还从来没和明军遭遇过。

王胡子很想转身就逃。

可是等到发现徐应元只有三百多人的时候,而且还有十几辆大车,这让王胡子心里忽然生出了别样的心思。

能让几百人护送,这绝对是好东西。

如果王胡子能抢到,那绝对是发大财的节奏。

而且能将徐应元这伙明军击败,那王胡子必然会声名大噪。

在这乱世,名气有时候就是实力。

王胡子直接大手一挥。

“小的们,这是一群肥羊,抢了他们,我们就能吃香喝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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