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梅当然也瞧出来,笑着说道:“这几个月,你们郑大哥都回来两趟了。”
结果葛卫红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立刻叫嚷起来:“郑大哥,你也太没出息啦!”
郑先农被说得老脸微红,李卫国连忙笑着解释一番,葛卫红这才伸个懒腰:“还真有点困了。”
然后她就被李小梅和李小鹿一人扯着一只胳膊,拉到她们的房间去睡,还有李玉梅,也随后跟上。
“等等我。”吴小玉也站起身。
李小梅回头说了一句:“小玉姐,你和三哥睡吧。”
这一下可把吴小玉造了个大红脸,其实李小梅说的没毛病,按照他们这边农村的习俗,订婚之后,过年过节把对象接来,是可以一起住的。
就算是家里的大人,都主动给创造条件,即便住的地方再紧张,也得想方设法叫他们住在一块。
“我去鹿场那边。”李卫国起身穿衣戴帽,虽然他也有许多话想跟吴小玉说,但是也不差这一晚。
他和吴小玉的目光对视,彼此相视一笑。
尽管四个多月未见,但是两个人基本上每月一封信,许多话,都在信里说了。
等到第二天,罐头厂那边的王燕和徐明亮也赶了回来,开车送他们的是高大林。
再加上留在村里的鲁大龙和林青,剩下的这些知青算是凑齐了。
大伙都聚到李卫国家里,欢聚一堂。
李卫国叫大姐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个解放包,然后把里面的钱都拿出来,一沓一沓,都是分好了的。
“我的!”葛卫红欢呼一声,先抢过来一沓,还很是财迷地数起来,一共三百张,还真够她数的。
“我有没有啊?”高大林也开着玩笑。
这钱还真没他啥事,不过在罐头厂那边,年底的奖金倒是不少。
最激动的是鲁大龙和林青,俩人一共六千块钱,再加上工资收入,直接就跨入小康生活。
别说他们在大馒头屯安家成家,甚至还能往家里邮递回去一部分。
就像鲁大龙的家里,生活比这边还困难呢,家里两个哥哥,还打着光棍,有了这笔钱,啥问题都解决了。
所以当李卫国把钱递到鲁大龙手里的时候,这个山东大汉也不由得眼圈一红,眼泪差点掉下来。
林青轻轻拍着鲁大龙的胳膊:“我们留下来,绝对是个正确的选择!”
大伙都笑吟吟地望着他们,满眼都是祝福。
这时候,葛卫红也数完钱,又想起来一项重要的事情:“咱们的水稻种得这么好,不如就叫知青稻吧?”
大伙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尤其是郑先农,觉得这个名称非常有纪念意义。
“三哥都取名叫稻花香了。”李小梅别看小,知道的事情可一点不少。
李卫国还真忽略了这方面,他想了想,也觉得这名字不错,甚至以后开发出来的商品,都可以用这个来冠名。
于是他也就从善如流:“以后咱们在国内就这么叫,如果出口的话,就叫稻花香,毕竟知青这个称呼,那些老外也搞不懂。”
分红完毕之后,大伙就开始热烈地讨论下一个话题,那就是王燕和李卫军的喜事。
其实也没多远,日子早就定了,定在腊月十二,就剩下三四天的时间。
准备工作早就完成,就等吴小玉他们放假呢。
像是屋里的家具,以及被褥等等,全部就绪。
随后就兵分两路,女同胞们都去新房,帮着收拾。
李卫国家一共五间房子,最东边的两间,是李金梅和郑先农住着。
隔着一个走廊,中间两间就是准备的新房,最西边的一间小屋子,是属于李小梅和李小鹿的。
进到新房里面,墙壁是上几天刚刚粉刷的,一片雪白之中,微微透出一丝青色。
外间屋就算是客厅,里间屋有一铺炕。
立柜,两个小柜儿,梳妆台,炕琴等等家具,都靠墙摆放着。
柜盖上方的墙上是一个镜框,里面是王燕和李卫军的一些相片。
最中间,是两个人的结婚照,这会儿当然没有婚纱啥的,是李卫国给二哥和王燕照的,比照相馆里,多了几分生气,那个一般都比较死板。
洗印的时候,还特意洗成四寸照,在这个年代,就算是大规格的相片了。
柜盖上面,摆放着一些家用电器,吴小玉和葛卫红赠送的录音机最显眼。
本来田大贵还想照着李金梅那时候的样子,也把冰箱彩电都置办喽,不过被王燕谢绝。
反正他们也不准备分家,没必要都置办双份的,实在太浪费,这个年代的人都崇尚节俭。
“国子哥,你送的礼物呢,我们怎么没看到?”葛卫红在新房转了一圈,就发现问题。
“我的礼物早就送出去了,王燕姐很满意。”李卫国笑着答道。
葛卫红瞧瞧王燕,果然看到她脸上灿烂的笑容,于是就好奇地凑上去:“燕子姐,让我们看看是什么礼物,别被我们的录音机比下去,那国子哥就丢脸啦,嘻嘻。”
李卫国当然很不满意:“一台录音机你也好意思显摆?”
这话在当时来说,肯定有点问题。
就算是在大城市,要是能拎着一台录音机在大街上熘达,录音机里再放点港台歌曲,那绝对都能羡煞旁人。
葛卫红当然不服气,拉着王燕的胳膊,要她把礼物拿出来。
王燕也拗不过她,只能从身上拿出钥匙,插进一个小柜儿的钥匙孔里,柜子用的是比较老式的扣锁。
这下又引得大伙一阵哄笑,林青起哄道:“燕子姐,这还没进门呢,就当起掌柜的啦。”
旁边的李卫军听了也不恼,只是憨笑着望向王燕,眼里满是宠溺。
王燕掀开柜盖,取出一个小布包,放在桌子上。
葛卫红手快,连忙把布包打开,然后四下里就响起一片惊叹:啊!
只见里面金灿灿的,晃得大伙眼睛有点花。
一对金镏子,其中一个稍大,一个稍小,显然是男女各一枚。
然后就是一对金镯子,样式虽然比较古老,但是凋琢精美,透出一股贵气。
最后还有一副耳坠,也是金的,造型优美,一瞧就是高级货。
这布包里面,赫然是一套黄金首饰。
“哇,真漂亮!”葛卫红嘴里大赞,女孩子对黄金饰品,普遍缺乏抵抗力。
拿起来欣赏好一阵,葛卫红这才问道:“国子哥,这些都是你送的?”
李卫国点点头:“其实都是以前传下来的。”
这些首饰一瞧都有些年头,李卫国也只能说是传家宝。
“我也想要。”葛卫红道出了在场女同志的心声。
结果喜欢玩笑的高大林可逮住机会了:“嘿嘿,人家这是家传的,传媳不传女,卫红你想要也行,除非嫁给国子当媳妇!”
大伙立刻都跟着哄笑起来,葛卫红却是满不在乎,还很是配合地抱起李卫国的胳膊:“国子哥,你要是也送给我一套,我就嫁给你。”
大伙这下更乐了,彼此的关系都很好,开玩笑再正常不过。
说笑一阵,葛卫红就把首饰都给王燕佩戴上,戒指手镯什么的都好说,唯独耳坠比较麻烦。
因为现在扎耳朵眼儿的还非常少,除了那些从旧社会过来的老太太,还保留着耳朵眼,剩下的,基本都没有。
在当时,扎耳朵眼不仅仅是审美问题,而是上升到政治高度的事情。
直到几年后,才陆陆续续地有人打破了人们固有的观念。
葛卫红拿起耳坠,朝王燕的耳垂比划一下,结果意外地发现,王燕已经穿了耳孔,在精巧的耳垂中间,插着一根细细的笤帚糜子。
其实就是一根极为细小的小棍儿,时常活动一下,可以防止扎完的耳朵眼再长死了。
“燕子姐,你啥时候扎的耳朵眼?”葛卫红高兴地咋呼起来,就像她这种要登台表演的演员,现在都还没扎耳朵眼呢。
“有三个多月了,是村里的五奶奶给扎的。”王燕笑吟吟地答道。
李卫国这套首饰,送得比较早,王燕也就狠狠心,找村里的老人给扎了耳朵眼儿。
这手艺不少老人都会,等过几年,开始流行戴耳坠之后,不少小姑娘,都是家里的老人给扎的耳朵眼。
先用手指,把耳垂来回揉捏,捏麻了之后,用擦过白酒的做活针,直接穿透耳垂,一点都不疼,然后就用小细棍儿穿里面,慢慢等两个月,基本就长好了,非常简单。
葛卫红就把耳坠给王燕也戴上,这下好了,愈发光彩照人。
大伙瞧得直拍手,都说这新娘子漂亮。
“燕子姐,这个头型也得做一做,可惜咱们这不能烫头。”这年头,个体的美发店还没有,烫头还是非常高端的技术,只有大城市才有。
不过这也难不倒葛卫红,毕竟是歌舞团的,经常化妆,只见她从自己的包里翻出来一堆东西,都是塑料做的小圆筒,周围一圈全是密密的倒刺,用来缠住头发,绕成卷儿。
虽然不像烫头那般持久,但是卷完之后,也能定型一两天,应付婚礼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