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国就在中间客串一下翻译,毕拉在祝福完大山之后,又爽朗地一笑,然后跑回族人那边。
目送着对方,大山忽然向李卫国询问:“这个姑娘叫什么名字?”
李卫国也大笑:“毕拉,意思是河水,哈哈,还真是水一样多情的姑娘。”
大山抿抿嘴唇,转身向着密林深处走去,他的后背,像大山一般坚韧。
几天之后,李卫国和大山,已经彻底进入到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这天傍晚,他们在一处小河边安营扎寨,卸下驼鹿身上的担子,大长脸它们便在河边觅食。
大山开始搭建营地,支起简易的帐篷,里面铺上兽皮,晚上足可安睡。
而李卫国则准备晚饭,锅里炖着大山猎取的一只野兔,上面蒸着米饭。
等饭菜熟了,再下一些洗干净的野菜和蘑孤,愉快的晚餐就开始了。
他们最少要在林子里生活一个多月,所以每顿饭都不能湖弄,不然的话,肯定坚持不下来。
幸好有大山在,他有着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而且还有李卫国帮衬,所以哥俩的日子过得美滋滋。
吃饱之后,又烧了半锅开水,用大茶缸子沏上茶叶,哥俩坐在火堆旁边休息。
太阳落山之后,森林里的蚊虫就全都起来了,黑压压的铺天盖地一般。
别小看这些小东西,数量多到一定程度,真能咬死人。
在旧社会,专门有一项残酷的惩罚,就是把坏了规矩的人,脱掉衣服,绑在树上喂小咬。
基本上一宿过后,人就不行了。
还好他们笼着火堆,上面压着青蒿这些,烟雾弥漫,驱逐大半飞虫,身上还有大山采摘的驱蚊草药,效果很是不错。
等到繁星满天,两个人就钻进帐篷睡觉,大长脸它们就拴在帐篷旁边,有什么危险,会率先示警,野生动物在夜晚都是非常机警的。
睡了一宿,身上的疲劳尽消,李卫国醒来之后,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力量。
他满足地伸个懒腰,然后穿上鞋袜,来到帐篷外面。
天色已经微明,林子里弥漫着澹澹的雾气,朦朦胧胧,宛若仙境。
李卫国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然后放松心神,他的感官,便延伸出去,越来越远。
每当要难以为继的时候,树叶草叶上的露珠,便成为一个个小小的中转站,使得他的探查,继续向远方延伸,范围竟然有几百米。
这个就厉害了,要知道那些采参的放山人,在寻找棒槌的时候,要拉着横排,全神贯注地在草丛中寻觅,不敢有一丝一毫的疏忽,一天下来,搜索的范围,还不一定能赶上李卫国这片刻之功。
还真有收获!
李卫国忽然精神一振,迈步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就在临时营地几十米远的丛林中,李卫国看到一簇红彤彤的人参籽,沾着清晨的露珠,格外娇艳。
他满意地点点头,正要按照放山的规矩吼一嗓子,结果身后传来一声大吼:“棒槌!”
却是大山也跟了来,嘴里兴奋地大吼一声。
估计他也想不到,近在迟尺,竟然就有一株野山参。
不过大山虽然兴奋,却并没有乱了方寸,他挥动手中的棍子,在草丛中探寻一阵,然后棍子轻轻一挑,一条手臂粗细的大蛇,就被他挑飞。
那条大蛇有两米多长,似乎还有些不甘,又游动回来,嘶嘶嘶的,吐着芯子。
要不是放山有规矩,不能随便杀生,大山早就一刀斩下它的蛇头。
李卫国却伸出手,叫那条大蛇顺着他的手臂缠绕上去,大山也瞧出来了,这是一条黑眉锦蛇,没毒。
而且这种蛇性情比较温顺,一些山脚下的小山村,农户家里,还能经常看到这种蛇的踪影。
它们和人类共存,能帮人捉老鼠,等到冬天,一般就在棚顶里冬眠,相处得很是和谐。
李卫国走到远处,把这条大蛇放生,然后这才返回来,取出红绳拴着的大钱儿,先把棒槌拴住。
这也是放山的规矩,传说中几十年的人参都已经有了灵性,要是不用红绳拴住,人参就会逃遁,到时候你挖出来的就是一个空壳子,一文不值。
哥俩一起动手,把周围的杂草先清理干净,打开一个场子,然后李卫国取出一包挖棒槌的工具,开始干活。
大山则在一旁负责警戒,等李卫国累了,俩人再调换一下。
李卫国先把上面成熟的人参籽都收集起来,这一簇就有三四十粒,红灿灿的腰形小果子,煞是喜人。
“来,尝尝。”李卫国捏起几粒,放在大山掌心。
然后他自己也往嘴里扔了两个,这东西就是小型的浆果,跟吃樱桃也差不多,不过味道就差远了,吃到嘴里,反倒有股子苦味,而且里面的种子占了一大半,所以也没多少汁水。
“没啥吃头。”大山嚼了两下,就把人参籽吐在周围的地上,这也是放山人的规矩,不能你把人参抬出来就不管了,而是应该当一名播种者,让它们能够继续繁衍。
李卫国嘿嘿两声:“大山哥,这玩意是大补的,你应该咽到肚里;而且在人体消化之后,更有利于它们发芽。”
人参籽的功效,也能补气安神,尤其是野山参的人参籽,药劲儿更佳。
说完,李卫国咂咂嘴,感觉舌头有点麻,于是也往旁边走了两步,把嘴里的人参籽吐到地上,用脚碾了两下,把人参籽弄到腐殖土里。
他背对着大山,又少量地浇了点水,这样估计这两棵人参籽,都能发芽。
挖一棵种两棵,这就是李卫国的生存之道。
剩下的一小把人参籽,自然都被李卫国收起来,这些就准备带回老家当种子了。
接下来就开始干活,这是一株六品叶的老山参,估计最少也在五十年以上,下面的根须肯定会很多,想要完整地抬出来,估计一天时间都不一定能完成。
哥俩轮流动手,期间又分出去一个人做饭,等到太阳落山,蚊虫越来越多,根本就没法干活,于是只得收工。
要是冷不丁被瞎蒙叮上一口,手上一哆嗦,弄断参须,那就不值当了。
这株老山参,才刚刚清理完一大半,估计明天还得一上午的时间。
从已经显露的芦头来看,上面密密的纹路,至少也有七八十道痕迹,这是一株接近百年的野山参。
下面细小的根须,都有一尺多长的,上面布满了珍珠疙瘩,整体品相上佳,李卫国估摸着,几千块还是值的。
这还是现在,要是放到几十年后,野山参资源几近枯竭,这样一株野山参,估计奔着一百万去了。
一株完整的野山参,只要保存得当,存放几十年还是没问题的,药效不减。
更不要说李卫国还有宝珠,储存在里面,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休息一晚,第二天,哥俩又早早开工,临近中午,就只差一根须子,就可以完整地将野山参抬出来。
李卫国跪在一块兽皮上,伸手捶捶后腰:“一鼓作气,抬出来咱们再吃饭。”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鹿骨扦子小心翼翼地探过去。
就在这时候,砰的一声巨响传来,在寂静的山林中,显得格外清晰。
李卫国手臂一抖,鹿骨扦子差点戳到参须上,幸好他反应快,及时收手,要不然的话,损失就大了。
按照老辈人的说法,参须被破坏,棒槌里面的灵气就会顺着伤口流失,功效也就会大打折扣,价钱当然也会打折扣。
大山反应更快,身形已经消失在丛林之中。
李卫国也直起腰,从地上一跃而起,然后他就听到大长脸的惊叫声,还有奔跑的时候,带动草木发出的沙沙声。
眨眼间,大长脸就跑到李卫国这边,这家伙还惊恐地躲到李卫国身后。
在李卫国的视线中,出现几道人影,正向这边冲来。
“这里有人!”李卫国吼了一嗓子,用的是土着语。
他还真担心对方是新手,不管不顾地开枪,他现在可没有躲子弹的本事。
对方停下脚步,然后慢慢走了过来,一共是五个人,全都是毛子。
从他们穿戴来看,应该是猎人。
不过这几个毛子显然不大友好,手里的枪始终都举着。
“你们打伤了我的马鹿。”李卫国看到只跑回来两只马鹿,估计另一只是被他们给打伤了。
对方站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毛子,脚下穿着高腰皮靴,脑袋上扣着一顶帽子。
只见他笑嘻嘻地摘下帽子,露出锃光瓦亮的大光头,然后笑嘻嘻地朝李卫国躬身:“抱歉,我们可不知道这些马鹿有主人。”
他说话油腔滑调,动作夸张,显得很没诚意,而是在哗众取宠。
这家伙应该经常和土着打交道,所以说的也是土着语。
李卫国拍拍大长脸的脖子,用手勒了一下它脖子上的绳套:“你们难道看不到这个吗?”
大光头把帽子重新扣到头上,嘴里吹了声口哨:“那你想怎么样,你一个人,难道想要向我们五个人讨还公道吗?”
其他几个人也都嘻嘻哈哈地展示了一下手里的猎枪,一副吃定李卫国的模样。
毛子太嚣张,李卫国还真被恶心到了,这帮家伙摆明了是欺负人,今天必须给他们点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