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不死人的我转生成了麻瓜048.复生的恶灵,苏生的仪式
小汉格顿村庄中曾经有一栋华丽的房子,这里的村民们至今还称其为里德尔府,不过已经很久没有人在里面居住了。
房子坐落在一道小山坡上,这里是小汉格顿地理位置最好的地方,从里德尔府的窗户往外看去,可以俯瞰下方的村落与山谷。
甚至在影影绰绰间,你还能从窗子里看到远处山坡另一头位于密林里的黑暗建筑,那儿是唯一不属于曾经里德尔家族的土地。
自从半个世纪前莫芬·冈特因为被指控杀死了里德尔一家,被关入阿兹卡班之后,那间隐藏在阴森树林中的房屋就再也没有亮起灯火。
相传,冈特家族是斯来特林的后裔,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最高贵的血统,可惜近亲结婚弄坏了他们的脑子,奢靡的日子和无度的挥霍让他们耗尽了家财,早在半个多世纪前,冈特家族的最后几个成员就一直呆在这里,过着穷苦拮据的日子,并沉溺于往昔的辉煌虚度时光。
这栋已经不成型的、腐朽的、坍塌的房屋现如今已经是一堆瓦砾,在无人问津了半个世纪之后,有些微的响动从这废墟之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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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什么动物弄塌了砖瓦,也不是有人误入了此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开了废墟的砖瓦,一颗镶嵌着硕大宝石的戒指从废墟之中慢慢的飘起。
它正戴在一个人的手上,更确切的说,这枚戒指正戴在一个缓缓具现身形的幽灵手上。
这个幽灵有些特别,他并不会散发出珍珠般乳白色的微光,而是像黑白照片一般是一个被剥夺的生命鲜活颜色的,灰蒙蒙的人影,就彷佛介于生与死之间。
在达力杀死了伏地魔之后,他作为备用的魂器感知到了‘本体’的消失,于是其中的一个魂器被激活,此刻的他成为了伏地魔现如今的本体。
不过通过魂器复活并不会立刻就拥有肉身,除非制作魂器的人提前有准备,将用于制造肉体的材料准备好,或者干脆制作一具备用的身体放置在此,否则魂器复生之后,出现的也只是灵魂的具现。
可与在阿尔巴尼亚游荡的残魂不同,那个残魂虽然苟延残喘了十年,可他并没有办法恢复太多的魔力,摧毁他肉身的魔法太过于强大,以至于灵魂也遭受了重创,在没有重新得到肉体之前,他的魔力是很难恢复的。
假如伏地魔有足够的勇气和果断,他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在十年前让那残破的灵魂消失,主动选择从一处的魂器位置复活,这样他就不必在阿尔巴尼亚苦苦苟延残喘十年。
他所制造的魂器里充盈着魔力,充盈着他完好如初时留在其中的充沛魔力,在这个魔法世界,魔力便代表了一切皆有可能。
可惜那时的伏地魔宁可偷偷摸摸的活也不肯选择死亡,他本就是因为惧怕死亡才选择了以魂器达成长生不老,只要有一丝机会,他就不会放弃求生。
我们应该称其为勇敢,因为他选择面对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苦求生。
但我们也应该称其为愚蠢,没有壮士断腕的心,瞻前顾后选择苟且的人不会成就真正的大事。
可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魂器保存的灵魂并不具备完全的记忆,它所备份的记忆全部止步于当时分裂灵魂制造魂器的时刻。
失去了记忆,其实不亚于失去了‘自我’的存在,复生的自己虽然具备同样的灵魂,但还是真的自己么?就连伏地魔也不能确认。
现如今的汤姆·里德尔,他记不得1943年8月之后的任何事情,他所拥有的只有伏地魔十六岁前的记忆。
他唯一能够知道的额外信息便是,上一个死亡的自己,他模湖的死亡地点,以及那杀死他的人的气息。
简而言之,杀死伏地魔本体的人将受到某种标记,类似于诅咒一样的隐晦标记,好让复生的灵魂知晓自己要复仇的对象,但如果是破坏魂器,那么这个标记并不会出现。
“看来我死了。”
这失色的灵魂看着自己的双手,有些难以置信的低语着。
“我怎么会死呢?这....不可能!”
“我是伟大的伏地魔!我怎么可能死!”
带着滔天怒火的吼声未能传出这片阴森的林子,但被惊动的鸟雀飞起,似乎增添了一些生命的鲜活,但依旧带不走此地的死寂。
但不论如何,伏地魔是幸运的,虽然在1979年前后的时间,他因为研究黑魔法而陷入了不可逆的疯狂,但在这之前,比如说在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他是拥有相当的理智,是教授们喜欢的好学生,一个几乎完美的、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孩。
在发泄了心中的怒火之后,汤姆没有选择继续浪费时间,魂器中留下的魔力相对有限,虽然足够他完成很多事情,但这并不会让他安心。
“我得先弄到一具身体,恢复我的肉身。”
这灰白的灵魂向着前方飘飞,虽然没有魔杖,可他依旧能够用出些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