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他便有了操作的余地。
怎么操作呢?我们都知道一个经典的弱势一方向强势一方要挟的方法。
甲掌握了乙的罪证,以此要挟乙得到巨额好处。
乙要杀甲灭口,甲告诉乙,证据我藏在你够不着的地方,我若死了,xx时间证据将被公开,以这种两败俱伤的方法保证自身的安全。
所以我认为史密斯就是用了这个方法来保证自身的安全,但他更进一步,将关键证据分为数份,其中一处就是这里,并且酒楼那里可能也是交易某一部分证据的现场,但事前对方并不知道史密斯只交易一部分,而是杀人之后才发现。
这样可以解释昨晚为什么凶手紧追不舍,杀完万良之后又追到了这里,完全不给史密斯喘息的机会,当然,凶手的本意未必是要杀史密斯,但我们的出现很可能使凶手认为史密斯和我们有某种约定,然后下手灭口。”
杨叔道:“也就是说凶手面临着一个难题,怎么才能让史密斯把全部的证据拿出来?”
小周插嘴,“这可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这种事情屡见不鲜的,特别是那些黑吃黑的案件,比如港岛洪星社的内讧,台岛联竹帮的分家,还有著名的……”
小王也发表意见:“一方是个人,一方是团体,团体一方的价值当然比个人高,通常情况下价值大一方不愿两败俱伤,因为明显不对等,都是会妥协的。但也分情况,有些人贪心不足,并不会把证据一次交出,而是利用这个把柄不断勒索,每次都说是最后一次,最后团体一方要将之灭口也就成了必然,只是有没有机会,没有收回证据的把握就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受对方的贪欲。所以说这个难题无解。回到这个案件上来,凶手杀了史密斯,除了我们出现的因素外,说不定凶手已经逼问出了证据的下落,或者有把握拿到所有的证据。”
杨叔反问:“如果凶手如此有把握,为什么还要杀死万良,直接从史密斯下手不就可以了?”
大家陷入沉默。
案情讨论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一个集合众人思想,然后一点点去伪存真的过程。听了双方的辩驳,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没人说话,大家下楼,该做的都做了,回组里结合得出的物证和验尸结果再作进一步分析,也等等看外线能提供什么线索。
出到风华城外的时候,对街的大屏幕正在播报新闻:米国与棒子国举行联合军演,朝国回应的则是洲际飞弹试射。
“虚张声势,米帝年年来这套,烦不烦,若我是朝国就不理会这些家伙,钱多烧的随便烧吧,试射什么飞弹,谅棒子们也不敢玩真的。”小周顺嘴说了一句。
“朝国也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米帝打过多少小国家,棒子是狗仗人势,但是军演也随时可以变成真的进攻,不得不防。”小王接过话。
小王对国际局势颇有心得,当即来劲,“朝国核子飞弹一向瞄准棒子,反正光脚不怕穿鞋,你敢动我,我就反打。你认为谁怕?朝国当然比米国和棒国联合来得弱小,但一打起来,损失就不是一个层面,趁着军演入侵,朝国死不死不知道,但军演的部队乃至棒子国内和基地里的米军必死,因为朝国玩的就是核死亡平衡!反过来朝国不先动,米棒两国联军就不敢真动,纸老虎而已。看似主动权在米棒联军手里,实际却不是这样,问题的核心在于朝国会不会按下核子弹按钮,所以选择生还是死掌握在米棒的手里,主动却在朝国手里。”
“朝国不是一直在主动要求与米国谈判吗?”
“这就是拥核的代价,米国拿他没办法,就从国联施压,找朝国麻烦,朝国为了发展过上好生活,也要做出一些妥协的。”
小王这话听在我耳里,顿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和我们现在的案子似乎很象,强弱并不是绝对,恐怖平衡也并非不能妥协……
我的想法一下子清楚了起来,难题可以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