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十二点,一名身穿红色婚礼服的美貌女子拦住一辆出租车。
“司机大哥,缘起潮生大酒店,这是车费,你先拿着。”
由于女子一身鲜艳至极的大红婚服,加上美艳的相貌和加倍的车费,尤其是身上传出一种淡淡的幽香,出租车司机很自然而然就深深地记住了女子的长相。
当然,司机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女子的表现出来的特征上面,加上夜色的掩护,司机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他可能不同寻常的地方……
第二天警方的寻尸启事一出,好事的司机大哥一眼就认出了死者,于是……种种耸人听闻的鬼故事便随着连环杀人案一起瘟疫般传播了开来。
……
这起案子虽然是连环抛尸,但显然不是连环杀人,正确地说是连环偷尸抛尸案。
那么,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造成连环杀人抛尸的效果呢?
显然是为了引起社会的惶恐,制造混乱引起警方的注意力从而分散并牵制警力。
接下来,我便和林队一起深入地剖析其中的细节。
首先,为什么不是杀人而是偷尸。
杀人这种事情,即便做得再好,也难保不会留有痕迹,风险很大,并且寻找合适的目标再到调查盯梢然后寻找合适的时机下手,也是要有相当大的成本付出的,就算是专业人士动手,也是需要耗费成本的。
既然只是为了制造出连环杀人的效果,那么偷尸布置成杀人的现场,效果相同,耗费的成本相对要小得多,过程也相对简短,安全系数高,是一个性价比最高的方案。
更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让警方查找不到尸者身份。
先天性心脏病发作导致的猝死如果不能从内脏分析,用现代法医技术是很难找出死因的,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类尸体的原因,从表面上看,这些人与健康的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突然出现这样一具尸体,加之又是内脏被掏空,无论如何都会被当作是杀人案处理的。
加上这类病人死后是会拉往火葬场一烧了之的,死者家属以为病人已经火化,档案户籍也会将之销档,那么这个人的身份从理论上就已经消失,警方追查的当然是在档的活人记录,后果自然是查无此人的。
然后我们调取了医院这一个月以来的死亡档案,很轻易地就对上了三位“鬼新娘”的身份。
有了这条线索,偷尸的地点就只能是医院和焚尸场。
而我们调取了一个月来各个医院的死亡记录后发现,虽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比例不少,但因此而致死的人并不多,因为这一类病大多都可以通过搭桥或者安装辅助器械等方式拯救回来。
近期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死亡的就只有五例,其中一例是男性,一例是中年妇女,年轻女性只有三例就是现在的三具尸体。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如果再要偷尸的话,就只能盗窃其他类型的死者。
再调取了当天的死亡记录,复合死亡特征的有一例:一女子在网吧玩游戏连续三天两夜,猝死。
既然适合的尸源只有一个,那么,这就是机会。
“盯死她!”我和林队对视了一眼,已经有了默契。
看来,今晚要蹲殡仪馆了。
……
林队的一队联合白雪的二队,展开大张旗鼓地调查死者的身份,加派警员巡逻和蹲守,并且发动了居委会的大爷大妈,形成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拉网式的排查,二十四小时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