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便是妖都影居新园开园的日子。
为了表现我花花公子的一面,我特意着了一身淡粉色的丝袍,衣襟是淡绿色的,将冠换成金上镶宝石的金丝冠,然后再配上手中的游龙,脚下八仙靴,端的是面如冠玉,一表人才,却又带着些玩世不恭的浪荡,管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妖精见了见了自惭形秽,汉子见了眼睛也发直。
望着镜中那个不像是我的人儿,我迟疑道:“汉子也眼睛发直?白圭,你确定这一身偏中性的打扮好么?”
白圭将脸伸过来瞅了瞅镜子中的那个人,道:“嗨,汉子眼睛发直那才说明这路线走对了。男女通吃的那才叫花花公子,说不定汉子眼睛发直那是羡慕妒忌导致的仇恨引起的呢?今天可是妖都的花花公子们聚会的日子,你不打扮的出众一些,怎么配得上‘花花公子’这个名字?”
可是……
我刚想喘息一下,他又道:“我原想你可以穿一身青衫去,手拿游龙,脚踩八仙靴,面如冠玉,玉树临风,精神小伙一个,但是后来觉得如果你打扮得过于帅了,没得让场面上的头牌们将你给记到心里,日日想念,那可不就多了许多非风流债,那可不就麻烦了?所以我这才改了原来的计划,给你置办了这一身稍稍偏于中性的衣裳。这样不但不会让你过于出众以致让人惦念着,还能让你花花公子的本质暴露无遗,还对得起你花妖世子的身份,让人不敢小觑了你,一举数得,不是么?”
“再说了,你虽没有明说,但是你刚开始让良牙给你订角落里的位子,不也是不想让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么?嘿,说起来良牙这小子倒是还挺会办事,给你买的位子是头排第四个位置,既不掉价,也不是很出众,完全可以近距离看热闹,这狗子脑瓜挺好使!”
良牙听了,赶忙在一边作揖对白圭道:“多谢公子夸奖。”
我笑道:“还是你老白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恰庄夫子一大早来给我送昨日玉衡那边送过来的这几日对马客栈的情报,他一推门进来便站在那里捻着胡子从头到脚细细地看着我,道:“喔,妖精王子,这一身打扮,不错。”
我这正准备唱一出《真假状元里的台词“汉家儿郎胆色强,身着彩衣戏群狼,不为金钱富贵来,只为借楼打豺狼”,庄夫子却将手中的秘书向我一递,道:“世子,对马客栈那边有情况。”
嗯?
我接过书信,撕去玉衡的火漆,倏地扫了一眼,立时心中一乐。
涛哥来了。他带来了水妖一族的三十名美姬。
兽妖一族的世子酩悦也来妖都了,带来了兽族的五十名待选美姬。
二气山的魅族、南海的牝牡族也来了,带了美人,但是还不知道数量。
唔,成绩还是不错的嘛,至少现在不是只有我花妖一族带着美姬来妖都了。我精神顿时一振。不过现在有别的事,“等回来再细看,走,良牙,我们去妖都影居,去看看表演!”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