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除了肉眼可见的技艺增长之外,伦迪的体质也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哪有普通人可以连续挥动木棍挥一整天的?
而今天伦迪除了中午吃完饭休息了一会之外,真的是全天都在练习,一直没有停。
就像墨鸢‘花店老板’的天命让她的皮肤更加白皙漂亮一样,伦迪的‘剑神’天命全方位提升了他的身体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力量、速度、耐力等等。
而且就和技艺提升是一样的,体质的提升并非一蹴而就,也是需要时间流逝,慢慢成长的,不过这个不需要刻意锻炼了,伦迪的体质每天都会增强。
当天夜里,村子里举行了一个十分盛大的晚会,一个巨大的篝火被点燃,全村足足一百户人都围在篝火旁边,杀了整整十多只羊,吃饭、喝酒、唱歌!
这是村里每出现一个新天命者的狂欢,包含着所有人的庆贺,举办的再隆重一点也不浪费,毕竟村子里的人不多,而一个人一辈子就一次得到天命,享受庆贺的机会。
可能对于城里的贵族来说,杀几只羊而已,这就算是盛大的庆祝了?但对于这个偏远贫穷的村子来说,这的确是最豪华最奢侈的庆祝方式了。
伦迪疯到很晚才睡觉,而第二天又精神满满的很早起床,继续练‘剑’。
不过今天墨鸢就没有理由继续陪着他了,而是回归自己的正常生活,去小镇‘上班’。
这样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七天之久,终于,在第八天早上,和墨鸢一起吃早饭的时候,伦迪郑重的说道,“姐姐,我想离开村子,前往帝都!”
这几乎是必然的一个选择,因为伦迪的天命并不是什么特定职业,也没有叫做‘剑神’的工作岗位啊,但这个天命本身又很强,非常非常强,所以想要出人头地,就只能去大城市,去帝都打拼,寻找机会!
离开村子,就会遇到形形瑟瑟的事,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一般人是坚持不下来的,但伦迪的天命给了他底气,他继续说道,“姐姐,等我闯出一片名声,就在帝都最繁华的街道上买下一栋房子,给你开一个大大的花店!”
该说不愧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吗?明明这么厉害的天命,最后到头来伦迪的终极愿望还是给姐姐开花店。
唯一的区别就是,从在小镇中买房子,变成了帝都中买房子。
墨鸢心里有些哭笑不得,臭弟弟,你知道在帝都买一栋房子要多少钱吗?有这钱,逍遥自在做什么不好,非得去继续开花店?
或者说,伦迪的思维也被这个世界局限了,因为姐姐的天命是花店老板,所以他想象中的姐姐的幸福,就是可以开一个更大更好的花店,而从未想过让姐姐去干别的。
世界的悲哀。
思索的同时,墨鸢柔和的笑道,“虽然我不是很懂你的天命到底是什么,但我也知道,呆在村子里是绝对没有办法让你的天命发光发热的,你注定要走出这里,走向外面。”
说着,墨鸢转身弯腰,从自己床铺下面拿出了一个小木盒子,将其打开,可以看到里面装了不少皱巴巴的纸币,一看就是攒了很久的样子。
她将这厚厚的一叠钱递给伦迪,“姐姐没有办法陪你一起,能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