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雪郡是一片由山地、雪原和针叶林混合而成的霜寒之地,霍玥一行人要跨过它们进入西边的白岩郡,然后继续向西南前进,就可到达了迷雾郡。那里是莱斯特家族的封地,莱克伯爵是那的大领主,他的夫人正是霍玥的姑姑爱琳。两个家族从前几代就保持着友好关系,到了这两代,关系更近一层。
他骑着马站在被积雪覆盖的小山丘上,看着远行纵队缓慢通过。二月份,大部分山地还被冰雪覆盖着,马车走过的地方满是白雪和泥土交织在一起的烂泥地。站在这里眺望,依稀可见霜雪城的轮廓。
“这是谁这么骚包的站在这,舍不得离开家乡吗?”霍普森又回到了披头散发的那个样子,他骑着马慢悠悠的晃到霍玥跟前。
“能出来走走,我们还是挺高兴的。不过这一走,时间会很长,家里人自然免不了担心。”海云在旁边搭上话。他皮甲在身,背负长剑,精气十足,脸上还满是兴奋之色。”酒鬼先生,我们大概几天能到达白岩城?听说那里有很多锻造大师,出产的武器非常不错,我想去见识一下。”
“你还挺有想法的嘛,哼,现在我们可不比兔子快多少,到那里至少也得4-5天后了,”霍普森皱着眉看着行进车队在烂泥里艰难的爬着。“白石郡盛产铁矿石、水晶、淡水珍珠,所以那个地方的锻造作坊很多。至于说锻造大师嘛,哪还真算不上高明!在北方矮人的眼里,这些大师大多数都是徒有虚名。”霍普森撇撇嘴。
车队慢悠前行,路上很少碰到行人。第一天在境内的一个村庄住宿,到了第二日就只能在野外露宿。车队中除了游侠和一小队军士,还有七八个少年,他们都是去参加测试的贵族子弟,唯一例外的就是阿青,不过他可是大主教的弟子,可不比寻常人家子弟。一行人坐着马车,后面还有三辆行李车。其中有一辆是领主给自己的妹妹准备的礼物。这样个纵队,出门完全是外出旅行的状态。霍普森一伙人悲哀的发现,自己现在又干起了保姆的营生。
太阳还未落山,众人就开始准备宿营,冬天的太阳落得快。黄昏时一切妥当,众人围着篝火,喝着汤,吃着烤肉,到也乐呵,唯一的遗憾是没有酒喝。霍玥掏出了一枚银质的家族徽章,仔细的端详起来。真是一种神奇华丽的动物,两个带有弯长犄角的羊头,连接着雄壮的狮身,还有蟒蛇一样的尾巴。怪兽的双翼伸展开来,甚至比自己的身体都要长。短粗的肢体上,带有利如刀锋的钢爪。
看着这个,又让他回想起临走时父亲所说的话:接过这枚徽章,意味着你长大成人,意味着家族责任。这是个冷酷无情的世界,希望这枚徽章能给于你力量,让你变得更勇敢,坚韧!
“这可不是什么美妙的东西,你知道这上面刻的是什么动物吗?”霍普森也拿出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块,仔细的看着。
“当然,这是奇美拉!家族旗帜上也有这个。”
“你想知道为什么徽章上是这个吗?”霍普森认真的说,他很少有认真的时候。霍玥点了点头,他继续说:“奇美拉生活在北境,大部分在广阔的常青林地,它们是雪林中的王者。它们的双头可以释放魔法,霜寒加闪电;爪子锋利无比,可以撕碎任何猎物;一个展翅滑翔,既可飞出上千米。它们一出生,就是中阶生物,成年后,实力更是恐怖。相传我们的先祖,在常青林地里,降服了一头奇美拉,家族才得以在北境站稳脚。所以奇美拉是我们家族实力的象征。”
“这不会只是个传说吧?再说奇美拉是力量与魔法的结合,我可没听说过我们家族还有魔法师的血脉?”霍玥一点都不信,在常青林地降服奇美拉,不易于去龙穴干掉巨龙,这个世界有屠龙勇士吗?至少霍玥还没听说过。
“这话怎么说的,你还年轻,说不定就是你继承了咱们家族的魔法血脉。在格陵一切都有可能!伟大的魔法师先生,早点休息吧,明天多赶点路。”霍普森灌了一口酒,摇摇晃晃的走进自己的帐篷,不一会鼾声响起。
翌日,拂晓时分就开始赶路。这是为了能够在晚上到达白岩郡的黄石镇,这是一个倚山而建的镇子。伴晚时分,车队浩浩荡荡的开进镇子,引得一路人围观。好不容易在旅店安顿好,游侠一行人提出有点事需要外出,然后就急急忙忙的出门了。
“打扰了,有人在楼下找你们。”一名侍者喘着气在门口报告,霍玥刚刚准备躺下,又不得不穿上衣服来到楼下。来人是一名侍者,他声称自己是蓝月酒馆的伙计,霍普森五人正在酒馆喝酒,让他来叫大家过去。这是搞什么鬼?他有点怀疑,仔细询问了几人特征,那人皆对答如流。看来得走一趟,他叫上楚云,带上两名军士,跟着侍者出了门。
还说自己有事,居然是去酒吧喝酒,这个叔叔果然不靠谱啊!霍玥心想着,片刻间就跟着侍者走过了一片房区,他带着四人曲折的绕过一段路,霍玥眼见越走越黑,心中顿生警觉。
“站住,你究竟要带我们去哪?你是何人?”霍玥厉声问道。他已经确定这个侍者有问题,楚云当即和两位军士抽出长剑。
“你还真警觉,可惜,现在已经晚了。”侍者转过身挺直身子,吹出一声口哨。黑暗的阴影中,走出来几个人。四人靠背而站,东南角走来一个圆脸、大胡子的人,他抽出剑,一抖,剑刃上显现出红色微芒。糟糕,这可不是普通的对手。只一眨眼的功夫,霍玥的剑就被挑飞,四人都被制住。
“这还真是一把不错的剑,我衷心的谢谢你!”大胡子捡起霍玥的剑,仔细瞅了瞅,挂在自己腰间,“把他们的头都蒙起来,带走!”
这都是什么事?难道是对方认错人了?他心里猜想。眼前一片漆黑,感觉自己被带上马车,在镇子中四处乱转。七晕八素间终于停车,然后上了两层楼。大胡子呵斥手下,将众人的物品都搜了出来。然后四个人就被推进了一间狭窄的小房,四人面面相觑,不知是什么情况。霍玥本能的想跟外面的看守打个招呼,却发现门外空无一人,厚重的木门被一把铁锁扣住,这下子只能靠等了。
威尔男爵是一个非常体面的人,但现在他正在破口大骂,“史蒂芬,你这个蠢货,你不是拿自己的脑袋发誓能打赢的吗?你为什么还不砍了它?”他一边咒骂一边进屋。身后跟着一群垂头丧气的侍从。
自从霍普森一行人从东边过来,就引起了他手下人的注意,当得知这是老对头的车队,他的心忍不住躁动起来,那个该死的,杀千刀的霍普森,这次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埃弗森家族和威尔逊家族很多年前就因为边界问题发生争执,此后多年私斗不断,各有损伤。后来国王出面调停,两个家族碍于国王的情面,表面上再也没有发生大的冲突,私底下的小动作却是连绵不断。威尔年轻时,那也是俊目粉面,风度翩翩。结果在学院偏偏遇到了霍普森,这两人天天明争暗斗。遗憾的是,威尔虽然长得帅点,但在嘴巴和技艺方面,跟霍普森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尤其是霍普森那张无耻缺德的嘴,让威尔多次颜面扫地。甚至连他的女朋友,都沦陷在对方的甜言蜜语中,跟自己说了拜拜。这是多么大的怨念,虽说那只是年少轻狂,但多少也让威尔有了心理阴影。
他只是想狠狠的羞辱一下宿敌,享受报复的快感,这有错吗?史蒂芬将作为他的代理骑士,只要在决斗中胜出,他就能好好的折辱对方。如果能再多一点伤害,一条腿或者胳膊什么的,那就更完美了,谁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这是绅士之间的战斗。
然而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宿敌尖锐的耻笑声现在都还在耳边盘旋,这一切都要怪那个蠢货-史蒂芬,威尔坐下来,双眼冒火的盯着那个愚蠢的家伙。史蒂芬一伙人萎缩的站着,不敢多言。准确的说他们只是威尔的合作伙伴,这是一群四处奔走的亡命之徒。他们偶尔会帮威尔逊家族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条件是威尔逊家族给他们庇护之所。当然如果有大生意的时候,两边也是会毫不犹豫的合作。
“大人不要生气,我们还有其他的牌。我已经派人抓来了他们车队的几个人,明天早上,你就等着霍普森上门赔礼道歉吧!”史蒂芬见手下的大胡子点头示意,急忙对威尔说。他们这伙人干这种打劫勒索,简直是手到擒来。威尔男爵刚提出要修理霍普森,他就赶紧提出了掳人计划。他以前可是在威尔面前夸下海口:只要大人需要,我们能一晚上掳走一整个村子的人。
威尔喝了一口茶,内心稍微平静了一下。
“大人,老大,咱们这次可是要发了,你看着这是我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这可都是些好东西啊。”大胡子乐呵呵的把搜集的物品放到了桌上,几个鼓鼓的钱袋子,饰品还有武器,特备是霍玥的那把‘雾泽’,异常刺眼。
威尔端着茶杯的手停滞下来,他盯着众多物品中的一块银白饰物。颤抖着声音说:”这玩意是从刚刚的人质身上搜到的?”
“是啊,我还从来没见过哪个人出门身上带那么多钱的,真是一群肥羊!”大胡子猥琐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