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
法院准时开庭。
法院工作人员、原被告、旁听、媒体等等相继入场。
陆真进入法庭后,坐在旁听席。
他发现走道对面的旁听席第一排坐着一对夫妇,锦衣华服、姿态傲慢!
听旁人议论说,这两人就是被告林天的父母,看上去都只有四十来岁,无论是他们、还是他们的儿子,此时此刻皆一副无所谓的模样,相当目中无人!
“方有财,劝你放弃吧,你们不可能成功的,证据全撑握在我们这边!”林天的父亲林立傲慢的朝陆真所在的方向说道。
因为原告方芳的父亲方有财就坐在陆真旁边,是一个清瘦的男子,满脸憔悴!
方有财怒视林立,道:“林立,你不要太得意,我相信法院一定会替我们主持公道的!”
“哈哈,真是天真,你连证据都没有,法官怎么替你主持公道?分明是你女儿犯贱勾引我儿子,在看到我有点资产后就起了贪心,想勒索我,但我不同意,你就把这件事公开,幸好我早有准备!”
林立说话间,冷笑不断,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林天的母亲鄙夷道:“什么样的人养出什么样的女儿,你看看你和你女儿有多贱啊?”
方有财全身青筋凸起,满腔怒火,暴怒的道:“你胡说八道,分明是你儿子了我女儿,还敢颠倒黑白,看我不撕了你那张嘴!”
说罢,暴躁的方有财真要冲出去,但一只手却按住了他。
陆真按住方有财,默默的摇摇头,示意他这种时候不要冲动,审判长已到场了!
审判长到场后,书记员负责宣读法庭纪律:“请全体人员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二、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与提问”
经过一系列宣读纪律与核查原被告双方的人员之后,审判长终于宣布正式开庭。
首先,由原告方代理律师马致远陈述事实与要求:“法官大人,被告林天与原告方芳是市第一中学的同班同学,被告林天于某年某月某日的下午放学后,单独约我的当事人在学校的杂物室见面。”
“双方见面以后,被告向我的当事人表白,但遭到了拒绝,于是被告恼羞成怒于18:23分对我的当事人,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强加了暴行。我身为原告方芳的代表律师,在这里恳请法庭判令:被告林天罪行成立,依法判刑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精神损失、体检费等等共九万八千元整另外,被告方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审判长道:“现在由被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