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见状,都不禁失笑,小林子和林俊一样,内向又敏感,皮肤也白,一脸红就像个小苹果似的,让人想亲一小口。
老吴冷硬的面容也温柔了许多,他感激的看向江艳:“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回去了,晚点在过来商量辣椒的事情,今日多写江婶子,以后有其他事,只管吩咐,我们家义不容辞。”
说完他还作揖行了个抱拳礼。
江艳立马朝他摆摆手,笑道:“客气啥,以后有的是事情找你们帮忙,你不要总是这么客气,我就满足了。”
寒暄了几句,送走了几人之后,江艳才让王金花他们去做饭吃,看着林有生他们的背影,江艳思绪飘远。
既然这两家人厚道,她现在也有能力,自然要扶一把,小林子和小狗子若是有读书的天赋,她就会带动着两家人,至少让他们能供两个孩子读得起书。
古代人养一个读书人,一年耗费少十两出头,多则几十两的都有。
笔墨纸砚随贵,但是买一次细心呵护着用也能用很久,主要是宣纸,书本,毛笔得市场更换,每年或是每月给先生的束脩也不少。
她买的还是最便宜的套装,都要五两银子,贵一些的怕是几十上百两都有。
想到这里,江艳也暗暗咂舌,看着这一群吞金兽,她想要赚钱的思绪更加强烈。
当着两个孩子的面,她拿过一个包裹,翻出里面的书籍,随手拿起一本千字文,虽然是手抄本,但是上面的毛笔字写的真漂亮,端端正正,行云流水,苍劲有力,虽然青涩了一些,但笔锋很有锐气,一看就是用过苦心的。
她翻了几页,越发的欣赏,等翻开第一页准备让孩子在此处落名的时候,在看到下方一行小字写着名字,还有一段激励的感言,落款的名字是江文儿子。
淦!
真是冤家路又窄!
刚刚才在大街上和人家闹了个大红脸,转头就拿着人家的手抄本在这里赞赞称妙,她一头黑线,只觉得这波狗血的孽缘格外的过分。
“娘……这字好漂亮哦,虽然不认识,但是每个都一样大还很整齐,我以后也要这样写。”林北惊喜的抱着手里的百家姓,眼中的喜悦怎么也藏不住。
江艳眼角抽搐,心下暗道,你要是知道这是江文的手抄本,江文写的字,不知道你个小家伙还小笑不笑的出来……算了,这份狗血我一个喝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