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塘后背浸透汗水,额头汗如雨下,握剑的手颤抖得愈发厉害,上下牙关打战,不受控制。
凌真嘴角微扬,内心笑道:“这公子哥果然怯了,看来还是太嫩,太嫩了!”
“我会等你先行出剑,然后再以剑招应对。敬你是条有骨气的汉子,故都已把生平最珍贵的佩剑交到了你的手上,莫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
秋金语气十分冰冷,“快些啊,别磨磨蹭蹭的,不像个男人!难道你想让你的华恩人在天之灵轻视于你?据我所知,令尊奚河,乃军戎出身,一代沙场武人,曾浴血奋战不下二十个战场,颇有战功,那等豪杰人物,怎可能养出个窝囊至此的儿子?!”
凌真听在耳中,觉着秋金的这套激将法,用得属实不赖。
奚塘果真被此言刺激,顷刻双眉一扬,再也忍无可忍,振声暴喝一声:“秋金拿命来!”
白马背上的瘦弱公子哥,两只手握住金刃剑柄,竭力前挺一刺,直直戮向了那个姓秋的男人胸膛。
秋金自言自语了一句“还行”,脚步微移,侧身避开这记前刺,瞬时一剑快速抹过,削掉了那名公子头上所戴的那顶高冠帽子。
只因身子过分前倾,外加此剑所带来的冲击,奚塘当即失去平衡,不慎从马鞍上摔落下来,跌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凌真莞尔。
秋金迈步走上前去,从没了高帽的奚塘手中,取回那柄心爱至极的金色佩剑,搀扶起奚家小儿后,帮忙掸掉了后者身上沾的尘土,淡然笑道:“问剑结束了,只可惜你习武不精,修为造诣太差了些,没能替华熙中手刃仇人,我秋金阳寿未尽,不该命绝于此,可谓天意也。”
把金剑和黑剑通通归入鞘内后,秋金看着始终低垂脑袋,绝然不敢看人的奚塘,笑吟吟的道:“这桩恩怨已了,一命换一命,你可以走了。”
奚塘心里深知,若非适才的那场“问剑”,姓秋的手下留情,只斩高帽不斩头。
自己此刻,必然已经身首分离!
于是他在默然片刻后,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了。
舍掉那匹坐骑白马,他步履十分蹒跚,拖着因摔在地上而相当疼痛的那副身体,摇摇晃晃、一瘸一拐的往远处走去,只留下了一个可谓狼狈落魄的惨淡背影。
凌真搓搓手,眼神热络几分。
实属觉得那个姓秋的男子非同一般呐。
一桩恩怨,就这么了了?
有本事!
待奚塘走后,秋金又看了一眼周围那些百姓,无所谓的道:“我今日来此的目的既然已经达成,你们这些人还杵在这儿作甚?没什么戏可以给你们瞧了,故事也都讲完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
见一众男女老少不舍得离去,没什么挪动脚步,秋金撇撇嘴,又径直行到那张说书桌旁,轻轻一掌吐出,真力喷涌。
当场就把那一张木制大桌给拍了个粉碎,满地都是齑粉。
凌真眼皮一颤,心道:“这掌力,不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