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不错,我喜欢。
打开第一页,甲方:慕擎宇,乙方:叶飞扬。
在合同期间,甲、乙方双方假装情侣,合同大概分五块,什么履行的义务,注意事项,违约条款什么的……最后是补充条例。
哇!100万,这么多钱,那旧村改造有望了。
现在自己真的非常需要钱。
这简直是雪中送炭哪!自己缺什么来什么。
心里非常高兴,但叶飞扬并没有表示出来,真到她看完补充条例,心中却是燃起熊熊烈火。
合同最后一项如此写着:
合同初定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乙方要配合甲方,一切以甲方的利益为重……乙方若有违反本条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赔付甲方的经济损失。
什么?这完全是霸王条约,傻瓜才会同意。
叶飞扬只看了个大概,就已经气得不行了。
他是什么人,有钱了不起啊。是,我是缺钱,但我不卖。
还有他凭什么用这种口气说话,好像自己必须得签一样。
乙方履行的义务足有二十条,而甲方的义务提都没有提。
这根本就是霸王条约,一直以甲方的利益至上。
作为乙方的叶飞扬完全是被欺压的份。
叶飞扬深深吸了一口气,平和情绪后,把合同还给慕擎宇,冷冷地说:“我不会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