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松撑着油纸伞紧紧地跟在少爷后面,心里有了考量,这表小姐,真是奇了,那气度姿态,真是从未见过的出尘,仿佛是笔画玉雕的人儿,看夫人少爷护的这么紧,恐怕是板上钉钉的少奶奶了。
她一定要好好在这位未来少奶奶面前表现一番,好得个脸,以后哪怕分一杯羹也紧好。
雨翠眼珠滴溜溜地看了雨松一眼,心里快活极了,瞧她那脸色,活像煮熟的鸭子飞了,也不想想,这鸭子是你那烂牙口吃的下的吗?
也就阿良这个死瞎了眼的对这个贱蹄子另眼相看。
一群人簇拥着进了屋,赵书曼脚也不停地拉着沈明漪上楼看她的房间。
房间布置得极典雅,赵书曼也知道自己这个侄女的性子,花足了功夫,照着山城的书香大气布置,红木雕花的大床上一床淡色的绸缎被子,精巧地绣了细密的花纹,梳妆台上各种胭脂水粉摆了一台子,赵书曼笑了笑,“不知道你爱什么粉,就捡时兴的都买了些,”又仿佛不经意地指了指跟在身后的陈衍,“你表哥也出了不少主意的。”
沈明漪听了,微微抬头,向陈衍点点头,“多谢表哥。”
对女人的胭脂水粉这么了解,怕不是个天天凑在温柔乡的公子哥。
她心里看得明白,原主当时可是又羞又悸,一个大男人,为她屈尊去捡买女儿用的胭脂水粉,不知怎么,又挑选得那样合她的心意,难道真有心有灵犀一说?
以后的日子里,原主每次用那些胭脂水粉时都想起那温柔细心的表哥,眼前似浮现起他细心挑拣的样子,心又陷了一分。
陈衍现在对这个表妹面上的冷淡已然不恼火了,他就爱盯着她那透露真正心思的耳朵。
啧,又红了,怕不是要烧起来了。
想到这,他脸上的笑容越发温柔了,“为表妹办事,衍心甘情愿,何足言谢。”
果然,这怕羞的表妹羞的脸也转过去了,这下不止耳朵,连露出来的那一截细细的脖子也染上了淡淡的粉色。
屋子里的人看到这表哥表妹的情形,都发出阵阵调笑声,赵书曼笑得最畅快,她就说,车子上那尴尬的气氛肯定是错觉。
这俩人,就是天生的一对,她就知道,只要见了明漪,这个臭小子哪有不喜欢的。
而这“天生一对”的两个主人公,一个心里轻佻地想着如何逗这个名门闺秀害羞丢丑,一个心里盘算着如何给这个花花公子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某种意义上说,果然是“天生的一对”。
人散了之后,沈明漪关上门,开始收拾行李,把衣柜一打开,满衣柜的漂亮洋装和旗袍,真是光华璀璨美不胜收,轻轻一摸,触手绵软丝滑,仿佛要化开似的,都是顶尖的料子,拉出来一看,大眼看上去大约是合身的。
真体贴。
毫不留情地把满柜子的时髦衣服全部拿出来扔到沙发上,沈明漪再一件一件地仔细把自己带来的袄裙挂在衣柜里,理好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
她可是封建古板的大家闺秀,那些旗袍洋装她一件都不会穿。
这一柜子的衣服其实是陈衍给的下马威,他故意在母亲面前揽下了购置衣物的差事,让不知其然的母亲心花怒放地夸他上心,是,他是上心,不过他上心的是怎么让这个女人知难而退。
他到百货商店,买来最新潮时髦的旗袍和洋装,不是为了讨她的欢心,而是来提醒她,嘲笑她,你是个古板的封建女人,你与我根本不相配!
原主看到这一柜子从未穿过的旗袍洋装,感到无所适从之余,心里涌上一股从未有过的自卑。
在山城,她是全城女子的典范,个个夸她温雅大方,举止得宜,是一等一的顶尖人,可是这些旗袍洋装,是她只听过从没见过的衣裳,袖子这样短,裙子下摆还开了这么高的岔,她没那个勇气去穿。
环城与山城,怕是不同的吧?
说她保守也好,封建也罢,对这些十六年来从未尝试过的东西,她既惶恐又有些渴望。
就像对她这个未婚夫,她不傻,她何尝看不出他温情脉脉下隐藏的逗弄,只是,她渴望,渴望那逗弄调笑之下是一颗爱她的真心。
真傻,一个男人,怎么会对自己压根看不上的女人动真心呢?
既然你瞧不起我的古板封建,我就要让你看看我有多无坚不摧,任你如何温柔攻势,我也滴水不漏。
陈衍坐在楼下,第一次这么期待晚餐,他在想,那个害羞的表妹会不会换上他准备的旗袍洋装呢?估计是不敢的,恐怕一看到那些短袖短裙就吓得花容失色了吧,想想就好笑。
陈园少爷脸上浓郁的笑意感染了一圈的丫头佣人,搅乱了一池的春水,而他却不自知,或者知晓了,也毫不在意。
楼梯上传来哒哒哒的高跟鞋声音,陈衍马上回身,原来是母亲,心里不禁有些失望。
赵书曼款款下楼,冲陈衍挤眉弄眼地笑了一通,“那么着急,想见谁呀,”说完伸手遥遥一指楼上,“想就自己去叫。”
陈衍也不辩驳,拢拢衣襟,大方地一笑,“我去叫表妹下来吃晚餐。”他要第一个看到她窘迫不堪的样子。
她的房间在幽静的三楼,除了一间书房,其余都是客房,一上去,脚步都不由自主地放轻了。
陈衍站在门外,心里竟然有一丝紧张,怎么,在这个大小姐面前,还矮了一头不成?稳了稳呼吸,轻轻敲了敲门,“表妹?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