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天地玄黄四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而立。
南宫燕满意着打量着他们,短短几个月,这二百多人已经从里到外焕发出光彩来,长枪挎在肩上,胸前两排子弹袋,透出一股极度自信的气质。
这是这段时间以来在剑州境内剿匪,把这支队伍完全磨炼了出来。
“今天召集你们,是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们。”
南宫燕的语气变得低沉起来。
“突厥与我大燕是世仇之国,突厥经常犯境,杀我子民,夺我金帛,做为大燕的将军,本应该为国守土,击败来犯之敌。”
“可是何盘呢?他为了向朕示威,为了养寇自重,竟然放突厥进关杀戮!”
“可怜我威远镇、云平郡子民,都在这场杀戮中死去,所以,朕开除了何盘的国籍,他已经不再是大将军,而是国贼,人人得而诛之!”
“你们已经训练了一段时间,并且经历了实战,完全熟悉了新武器的用法,也知道如何利用新武器来克敌制胜。”
“所以,诛杀何盘这个任务,将由朕带领你们,亲自来完成!”
南宫燕挥手止住他们要说的话。
“朕不但要亲自诛杀何盘,还要杀入突厥,报屠我威远云平之仇!”
南宫燕完全相信自己带着这二百人,完全可以完成斩首任务,先不说对他们的特种训练,单单只是换发了第二代枪械,就完全可以秒杀何盘。
第二代枪械已经达到了一战时的步枪水平,工坊工匠根据南宫燕的指点,利用硝化纤维制成了可作为子弹要用的无烟火药。采用了固定式双排弹仓和旋转后拉式枪机,如果装备这种枪械超过3000人,就基本可以横扫天下了。
而且由于天地会发展迅速,很快就已经传遍了大燕四十州,几乎每个州都有天地会分舵山头。自己带着这二百多人完全可以化整为零,通过天地会的照应,秘密潜入。
至于枪械,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人能认出来这是大杀四方的武器,甚至不须隐藏,大摇大摆的背着就可以了。
“有没有信心随朕诛杀逆贼?”
“有!!”
“好!请尽饮此酒,为朕!也为将士们壮行!”
一碗碗的烈酒入喉,这些士兵的脸上只有兴奋,而无恐惧。原因很简单,这段时间剿杀山匪,已经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了枪械的威力。
在他们看来,这天下已经可以横着走了,什么大将军,土鸡瓦狗一样,只要不被敌人以优势兵力包围,只要弹药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这二百多人有信心横推十三军镇。
南宫燕并不是想拿这些士兵送死,相反,要一个不死的带回来,这些士兵可是他苦心栽培出来,准备将来做为老兵带新兵用的。
而且虽然他带着新卫离开了,但由于枪械的生产能力已经翻番,留下原本的教官训练暗卫,这就是现代化武器的优势,只要几个月,就可以迅速成军。
如果有需要,剑州天地会众已经达到了数万之多,南宫燕只要拉出一支队伍,边打边练,几个月过去,就是一支强军。
所以对于新卫诛杀何盘,南宫燕还是抱有很大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