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吃火锅的时候,陈峰特别爱吃内脏。
而洛凌雪,她更爱吃海鲜煮火锅。
所以,陈峰就吃猪牛内脏和猪牛羊肉为主,洛凌雪就吃海鲜为主。
陈峰还打开了进口啤酒,给洛凌雪倒了满满的一杯,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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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们干杯……”
陈峰端起酒杯。
“嗯,干杯!”
洛凌雪说道。
“叮!”
两人的酒杯,在空中交碰,接着两人端起酒一饮而尽。
末日吃火锅,喝啤酒,这是极致的奢侈,也是陈峰办得到。
洛凌雪也是情绪高涨。
陈峰,还忍不住对酒高歌一曲:“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幼幼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陈峰吟诵的是,曹操的《短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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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是一代枭雄,曹操还是伟大的诗人。
陈峰很喜欢曹操的诗歌,曹操的诗歌写得很霸气,里面充满着无尽的意境,这是陈峰最为喜欢曹操诗歌的一个根本原因。
陈峰尤其喜欢的就是这首《短歌行。
他把这首《短歌行都背得滚瓜烂熟。
“哈哈,小峰,你又唱这首诗,真有意思……”
洛凌雪笑了笑,她也开始唱歌。
她唱的是现代古风歌曲,这是她很喜欢的一种风格。
……
当陈峰和洛凌雪在吃火锅,喝啤酒,吟诵诗歌的时候,在1栋宿舍楼外面,有几个鬼鬼祟祟的学生。
这其中,有个矮矮、壮壮的学生,他的脖子上有一条蜈蚣纹身,他的脸部长得特别畸形,带给人一种天然的凶神恶煞的味道。
他叫陈高,是身后十几人的带头大哥。
陈高是江都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他本身是考不上江都大学的,都是靠他父亲花钱买了一个入学名额。
陈高的父亲,是做猪牛羊肉生意的,开了个大型的屠宰公司,年营业额上亿。
最开始,陈高的父亲,也就是个猪牛贩子,从当猪牛贩子开始,就赚了不少钱,慢慢地原始积累,把生意做大做强,直到现在就开了一家年营业额上亿的大型屠宰公司。
陈高在大学里,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泡泡妞,打打架,带着一群小弟耀武扬威,享受着当‘大哥’的乐趣。
他长得特别丑,脾气也火爆,但因为父亲有钱,一般的学生都不敢招惹他,有些女生为了钱也愿意跟他,做他的女人,还有一些女生是被他强迫那个,最终给点钱了事。
末日来临,陈高还是整天带着这群小弟,在学校里招摇,杀杀丧尸,玩弄落单的女大学生,更是享受着末日带来的无拘无束的畅快。
“恩恩,什么味道?”
陈高闻了闻,他发现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高哥,这是火锅的味道啊……”
一个小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