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这柳厚德直如冯世良一般,都是佞幸投机之辈,其中差别,不过柳厚德更熟官府事,又久历州县,办事较冯世良更圆滑罢了。我一提起不想将此事闹大,冯世良便大惊小怪,仿佛是他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然而柳厚德却是十分了然地一笑,隐晦地说国朝二十年中只有我这一位公主,宫中都中,皆深受瞩目,郑博置外室之事,无论如何也是瞒不过去的,倒不如大大方方去洛阳县诉那朱家欺骗驸马、诈取钱财等等罪状,如此不但轻巧便将郑博摘出来,又可堵住悠悠众口。他以为我只是顾及面子,其实心中生气,还特地提了一句,朱家众人罪名虽不致死,但是官府行刑的门道颇多,只消他代我向洛阳县馆递一句话,将这朱妙儿、朱妪毙于杖下,实在轻而易举,若还不解恨,便阖家杖责流放,再交代沿途州县好生“照料”,不消几月,世上亦再不会有这样一家人。
我本就对这柳厚德观感不佳,听了这话,越觉他面目可憎,含含糊糊地将此事带过:“先叫他回来再说。”却又点他一句:“当务之急,一是圣人驾幸,一是第中规矩,此二事都要多劳你费心。”
柳厚德笑道:“某得公主之令,退下去时已初步想了几条,公主若不嫌弃,可先纡尊一观。”说着便已取出两份书札,冯世良自他手上取了,递进帘幕,呈与我看,一份是接驾等事,却是从前父亲幸宗室家的旧例找出来,写得甚细致,一份则是新拟的两章歌谣,一章二十四句,大略述说府中职司,分仓廪、刑赏、礼客、随从、婢女、男仆、庄丁、田地、门户等类,每类一至两句不等,一章则是十二句,是说公主家规,都是不得盗窃、不得无礼之类的大类,与从前我在宫中的规程相去不远,皆用俚俗语言写就押韵,读来朗朗上口。
父亲从前便常驾幸宗亲、大臣之家,还曾带母亲去并州祖宅,见过武氏、杨氏的族人,我既为母亲独女,得此荣幸,本在料想之中,这柳厚德选为我的家令已有些时日,早早准备,写成一札,以备万一,只说明他事事上心,倒不是什么异事,难得他却能在半日间便将两章歌谣写好,文采单且不论,只说这老烂事务一项,便足以叫我另眼相待。
我心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沉思须臾,方道:“除去这些,还要设察纠之人,宅中若有言行不当、贪污受贿、欺上瞒下、仗势欺人者,必要及时纠察,回报于我,职事之人,亦要受其监察,此是一;二则家中主仓、主支应、主账册的,都要分开,设对号牌,凭牌支应、使差,一牌一物,一牌一事,都要分明;第三,家规的歌谣要更细些,赏罚奖惩也要写在里面,好叫他们知道后果,尤其不许四处多嘴长舌,不许议论别家是非,不许仗着我的权势欺负旁人,门上来拜访的务必客气接引、不许冷面以待,州中、县中、坊中若有事体,亦要好言问话,明白回禀于我,不许一字欺瞒。”
说前面时柳厚德已适当地露出些许诧异之色,待到听完,面容越发整肃,敛衽一拜,恭敬道:“公主处事明睿,某实叹服。”
我知他这话至多只有一半是真,睨他一眼,忽地笑道:“柳君这歌谣可与宋娘子、冯翁看过?”
冯世良听我忽然称他为“冯翁”,吓得瞥我一眼,被我瞪回去,赶忙低了头,束着手缩在一旁,帘外柳厚德一怔,道:“不曾。”
我将书札交在冯世良手上,对柳厚德露齿一笑,道:“早上我让你们公议,柳君却一人便将章程写出来了,虽是捷才,却难免有独断之嫌,还是将这书札给他们也看一看,众人都无异议,署名于上,再递上来罢。”母亲身边有团儿、高延福、婉儿等人争宠,因此凡有吩咐,众人皆尽心全力,费尽心思要在母亲面前出头,我既已独据一宅,亦可效仿此法,免得这些人欺我年轻不懂事,当初郑博修造离宫,属下管着不下万人,我们两个私下里讨论着,尚能支应,若此刻连这小小的公主府都管不好,岂不是丢人?